按照《滨州市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滨州市2014年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简章》“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分职位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如同一个录用职位出现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确定。拟确定为体检考察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其中面试人员形不成竞争的职位,拟确定为体检考察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我市同级机关体检考察人员的面试最低成绩”、“在体能素质测评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分职位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政审人员”的规定,共对292名报考人员进行体检、考察(考核政审)。体检时间:2014年9月13日-14日,共分两期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表
期数 | 考生报考部门 | 人数 | 体检集合时间 |
第一期 | 滨州经济开发区、惠民县、无棣县、阳信县、沾化县、滨城区、市环保局、市经信委 | 146 | 2014年9月13日 |
第二期 | 公安系统、森林公安系统、法院系统、检察院系统、邹平县、博兴县 | 146 | 2014年9月14日 |
二.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持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1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按“时间安排表”中报考部门对应体检集合时间到市检察院办公大楼(滨州市政大楼南,黄河五路387号。可乘101、102、107路公交车到市政府站点下车)门前集合。
2.体检前不准吃早餐、不准饮水。
3.考生缴纳体检费350元 (含早、午餐费) 。
4.考生在体检医院内不得随意走动,在体检的全过程中不得使用手机、寻呼机等通讯工具,有事请告知工作人员。
5.按照《滨州市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滨州市2014年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简章》规定:“除特殊情况经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外,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6.按照《滨州市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滨州市2014年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简章》的规定:凡考生无故放弃体检考察资格、公示后自动放弃录用资格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将该考生有关情况记录在案并上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全省公务员考录诚信档案数据库。
7.按照《滨州市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滨州市2014年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简章》的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报请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录用资格,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因放弃体检考察(体检考察政审)资格或体检考察(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咨询电话:0543—3162973
附件:滨州市2014年考录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人员名单.xls
中共滨州市委组织部 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滨州市公安局 滨州市林业局
201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