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23年度淄博市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公告》有关规定,根据实际报名缴费情况,现将报名阶段取消核减录用计划及降低开考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1.淄川区纪委监委纪检监察职位A,计划招录1人,取消录用计划。
2.高青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职位B,计划招录1人,取消录用计划。
3.高青县卫生健康局卫生管理职位属于我省重点扶持区域的职位,计划招录1人,降低开考比例至2:1。
报考取消职位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淄博市各级机关其他职位。改报职位只进行一次。
特此公告。
淄博市公务员局
2022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