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实施教育强区战略,打造品质市中教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将济南市市中区面向社会公开引进名优校长、名优教师等教育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及计划
计划引进35名中小学在岗的名优校长、名优教师。引进岗位分为名校长岗位、名教师岗位、优秀校长岗位、优秀教师岗位四类,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023年济南市市中区公开引进教育人才岗位表》。
二、引进人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七)名校长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小学校长任职资格证书;
2.现任初中、小学正职校长,且任职满5年;50周岁以下(1972年4月4日以后出生);具备中小学高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3.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办学目标明确,办学思路清晰,有较强的名校创建意识、专业发展能力。曾任职学校具有良好的办学风格和育人文化,办学特色鲜明,在省级及以上有较大影响,并获得同行专家和省级及以上教育部门的肯定性评价。任职期间,学校或个人曾获得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的表彰;
4.扎实推进素质教育,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创新,教育教学管理理念先进,具有较强的行政管理和协调能力,治学严谨,具有较强的教学领导力,能够引领教师专业成长;
5.具有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近5年内,任职学校有省级及以上科研立项课题和科研成果,或本人曾担任省级及以上科研课题研究项目负责人;
6.教育管理能力强,获得省级及以上教育系统名校长称号(含在培养期内的建设工程人选)。
(八)优秀校长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小学校长任职资格证书;
2.现任初中、小学正职校长,且任职满3年;45周岁以下(1977年4月4日以后出生);具备中小学高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3.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办学目标明确,办学思路清晰,有较强的名校创建意识、专业发展能力。曾任职学校具有良好的办学风格和育人文化,办学特色鲜明,在地市级及以上有较大影响,并获得同行专家和地市级及以上教育部门的肯定性评价。任职期间,学校或个人曾获得地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的表彰;
4.扎实推进素质教育,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创新,教育教学管理理念先进,具有较强的行政管理和协调能力,治学严谨,具有较强的教学领导力,能够引领教师专业成长;
5.具有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近3年内,任职学校有地市级及以上科研立项课题和科研成果,或本人曾担任地市级及以上科研课题研究项目负责人;
6.教育管理能力强,获得地市级及以上教育系统名校长称号(含在培养期内的建设工程人选)。
(九)名教师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现任中小学相应教师岗位,45周岁以下(1977年4月4日以后出生),具备中小学高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2.具有符合时代特点的教育思想、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对所教学科有系统、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教学业绩突出,在本学科教学领域处于领先地位,获得过省特级教师、齐鲁名师(含在培养期内的建设工程人选)、省级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省学科带头人、省教学能手等之一者;
3.近5年内承担过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科研课题,或获得过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
(十)优秀教师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现任中小学相应教师岗位,45周岁以下(1977年4月4日以后出生),具备中小学高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2.具有符合时代特点的教育思想、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对所教学科有系统、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教学成绩优秀,获得过地市级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名师(含在培养期内的建设工程人选)、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等之一者。
(十一)引进名优校长、教师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
(十二)下列人员不得引进: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2.年度考核结果有基本合格及以下;
3.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济南市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不在本次引进范围;
5.不适合引进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审核
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审核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4日9:00-4月7日16:00
2.查询时间:2023年4月4日11:00-4月8日11:00
报名、查询网址:http://123.233.117.110:2023
3.个人报名。引进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报考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引进人员在资格审核前多次登录填报报名信息的,后一次所填报信息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引进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引进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
4.资格初审。引进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审核工作,在报名期间对引进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核,并及时反馈审核结果。引进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须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资格尚未审核或未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可以在查询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
考试当天,引进人员携带报名资格审核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现场,工作人员对审核合格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现场复审,并及时反馈审核结果,发放面试通知单。提交材料如有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引进资格,不得参加考试。复审材料包括:报名表、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相应教师资格证、校长任职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自荐信(1000字以内)、各类荣誉证书和业绩证明(不超过6件)、应聘人员应提交所在单位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出具证明有困难的,经个人申请后,待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环节进行前提供。
四、考试
1.面谈。主要考察引进人员的个人素养及教育教学理念。
2.试讲(答辩)。引进名优校长以答辩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校长的办学思想、办学理念、教育管理成效、个人专业优势等方面水平。引进名优教师以试讲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试讲主要考察应聘教师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等理论提炼课程内容、组织课程实施、运用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答辩主要考评应聘教师的教育教学理论、实践能力、教科研水平和成果。
采取先面谈、后试讲(答辩)的形式,按照面谈占40%、试讲(答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所有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谈、试讲(答辩)成绩现场评判,现场公布。按照各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不低于合格分数线,按照不高于引进岗位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应聘同一岗位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试讲(答辩)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
考试时间:初定为2023年4月19日。如有变更,以济南市市中区政府网站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部门直属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栏目(/col/col15943/index.html?vc_xxgkarea=113701030041971030)公告时间为准。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市中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和保密等相关纪律规定。
1.考察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和要求,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等方式进行,主要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拟引进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进行复审。对拟引进人员的档案,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在规定时间内问题未查清、未处理到位的,视为不符合聘用条件,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2.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考核的,视为自愿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给予1次复检机会,最终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弃权、考察和体检不合格、无法出具有效证明造成的人员空缺,在考察体检范围内,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确定拟引进名优校长、名优教师名单在济南市市中区政府网站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部门直属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栏目(/col/col15943/index.html?vc_xxgkarea=113701030041971030)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引进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与市中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的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
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签订聘用合同的聘期不低于5年。
七、有关待遇
(一)引进的名优校长、名优教师工资待遇按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执行,从市外引进的齐鲁名师、齐鲁名校长,经认定为济南市D类人才及以上的,按有关政策享受子女入学、住房保障等相关人才待遇。
(二)按照《济南市市中区中小学校长选拔聘任管理暂行办法》,对引进的省级名校长,聘任到一级校长岗位,并兑现相关待遇;对引进的优秀校长,聘任到相应校长职级岗位,并兑现相关待遇。引进的名优教师按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进行聘任,兑现工资待遇。对引进的名教师成立个人名师工作室,每年拨付一定数额(20万元)的教育科研工作经费。
(三)引进的名优校长、名优教师在聘期内有下列行为的,终止享受后续待遇并须返还除工作报酬以外的相关补贴,并依法依规追究其相应责任。
1.严重违规或违法行为;
2.弄虚作假骗取优惠政策;
3.不能按合同履行岗位职责;
4.服务期不满5年调离市中区教体系统。
以上待遇在实施中若与相关部门新出台文件规定不一致,按照新文件执行。
八、纪律与监督
引进名优校长、名优教师实行政务公开,及时公布进展情况,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对在引进过程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对违反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特别提示
1.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济南市市中区政府网站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部门直属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栏目(/col/col15943/index.html?vc_xxgkarea=113701030041971030)的公告。
2.因不可抗力导致本次引进工作时间调整的,市中区教育和体育局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向社会发布公告。
咨询电话:0531—67987600
监督电话:0531—67987535
(工作日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附件1:2023年济南市市中区公开引进名优校长岗位汇总表.pdf
附件2:2023年济南市市中区公开引进名优教师岗位汇总表.pdf
济南市市中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3月24日
http://www.shizhong.gov.cn/art/2023/3/24/art_15762_483253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