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设立于1991年,面积123平方公里,常住人口39.8万人,是山东省和潍坊市重点打造的高新技术产业引领区。近年来,潍坊高新区紧盯教育未来发展方向,大力实施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投入、高品质配备,着力打造“卓越高新、品质教育”品牌,全方位构建国际化、信息化、特色化、均衡化的良好教育生态,全区教育事业呈现出向高向新向未来的崭新样态。为进一步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决定面向国内重点高校招聘部分事业编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70名。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国家第一轮“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第一轮、第二轮“双一流”建设学科2023年应届毕业生,教育部直属师范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定向培养生、在职培养生、委托培养生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列入招聘范围。2023年度各类教师招聘将分批次开展,其他类别招聘公告另行发布。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职业素养;
3.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的;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按规定其他不能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流程
(一)宣传报名。本次招聘采用线上宣传、网上报名、现场宣讲的方式进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最后一所高校宣讲结束后(具体时间将通过报名网站发布)停止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http://112.253.22.93:8198),按要求填写个人相关信息,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分辨率为160像素(高)×120像素(宽),文件类型为JPG,不超过20KB,照片务必清晰〕,每人限报一个学科。网上报名期间同步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的可打印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的表现,将作为政审考察的重要内容。
4月上旬,潍坊市教育局高新分局将在华东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组织现场宣讲(具体时间、地点通过报名网站另行通知),宣讲期间接受现场报名。
(二)考试。考试采取面试、试讲、笔试等方式进行,在相关宣讲高校现场组织,主要考查应聘人员从事教师工作应具备的专业知识、授课能力、教学潜力、综合素质及在校期间学习成绩等方面情况。考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环节。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应聘的,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可直接通过试讲、面试等方式确定考察人选。
考试前将对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有关要求见附件3),经审查合格的,收取考务费70元。
(三)体检考察。按照招聘计划,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侧重考察应聘人员在校期间思想政治、道德品行、学业表现、遵章守纪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档案存在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聘用程序。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就业协议书》,待拟聘用人员毕业后,按程序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年,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疫情防控
公开招聘过程中,将按照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五、其他
有关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事宜,将通过报名网站适时发布。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及附件,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自行负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并将违纪违规行为记入潍坊高新区考试聘用诚信档案。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不出具任何与考试培训班相关的证明材料。
本公告由潍坊市教育局高新分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6—8675015
潍坊市教育局高新分局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