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新时期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需要,鼓励高校毕业生积极应征入伍服役,根据中共曹县县委、曹县人民政府、曹县人民武装部《关于结合事业单位招聘征集部分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入伍的意见的通知》(曹委〔2020〕175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曹县秋季征兵实际,经中共曹县县委、曹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面向曹县公开征集部分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入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计划
计划征集22人,其中理工类20人(其中A岗位10人,B岗位10人)、其他类2人。
二、征集对象范围和条件
1、具有曹县户籍男性公民;
2、已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4周岁(1999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3、已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年龄放宽至26周岁(1997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4、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的,可按照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应聘其他类岗位,且年龄不超过22周岁(2001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5、须符合应征入伍的其他条件;
6、根据我县征兵工作要求,在全国征兵网上报名应征入伍并经曹县征兵办公室组织体检合格者方能参加笔试,未在全国征兵网上报名应征入伍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名、初审及缴费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3年8月14日09:00至8月16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8月14日10:00至8月17日16:00。
报名网址:http://www.caoxian.gov.cn/(曹县人民政府网)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8月14日10:00—8月17日16:00。工作人员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及时进行资格初审。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初审通过;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
(三)网上缴费。缴费时间:2023年8月14日10:00—8月17日17:00。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曹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网上缴费须通过银联在线支付,应聘人员缴费后要立即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缴费情况(缴费成功考生的缴费状态标志是“交费成功!报名完成!”)。如考生已完成网上银行缴费但从报名网站查询的缴费状态仍为“未缴费”的,考生应在8月17日17:00前及时与曹县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0530-3398033)。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曹县公开招聘征集部分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入伍报名登记表》(请妥善保存,以备进入面试资格审查时用)。
考务费根据有关规定每人每科40元收取。
四、体格检查、政治考核
体格标准按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2020年版)和有关规定执行。政治考核按照《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规定》(2021年版)和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五、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体检合格的应试人员参加笔试,笔试只进行一科,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军事基本知识、县情县貌等基础性知识。
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为保证征集人员基本素质,笔试可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具体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二)面试
政治考核合格的笔试人员按照规定参加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因弃权造成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报考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需向招聘小组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和《2023年下半年曹县公开招聘征集部分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入伍报名登记表》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全日制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
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有关资格审查材料的,视为放弃。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10分钟。面试设定最低分数线为70分(含70分)。
六、计划录用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出考试总成绩。所有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按招聘类别录用后,如有弃权人员,按招聘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如出现2名及以上总成绩相同者,依次按面试成绩、年龄较小者优先的办法确定人选。合格人员在曹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由县征兵办公室负责办理入伍手续,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签订事业单位用人协议。
七、有关事宜
(一)应征入伍的大学毕业生定兵方向由县征兵办统一安排,对不服从统一安排的人员一律视为自动放弃入伍资格。
(二)应征入伍的高校本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期间享受我县义务兵优抚政策规定的有关待遇,在部队服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服役年限计算为工龄。
(三)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服义务兵役2年期满正常退伍返乡后,一个月内持入伍通知书和退伍证分别到县武装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在报到后六个月内安置到有空编的镇(街道)或县直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作。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退伍后不再列入事业单位安置计划:
1、在部队服役期间转改士官、考入军校或直接提拔为军官的,转业后按国家有关政策另行安置;
2、服役期间被部队给予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或受到刑事处罚的;
3、退伍后一个月内未到县武装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的;
4、其他不适合安置的特殊情况。
八、其他
(一)本简章由曹县结合事业单位招聘征集部分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入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曹县征兵办0530-3213311
曹县人社局0530-3398033
曹县结合事业单位招聘征集部分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入伍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