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2013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告》有关规定,现将泰安市2013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面试资格审查和填报志愿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1、时间:
(1)本科生职位:4月15日上午9:00—12:00
(2)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4月16日上午9:00—12:00
2、地点:泰安市市政大楼C607会议室
3、参加人员:进入面试范围(报考泰安市职位)的考生
4、资格复审时,请提交以下材料:
(1)《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遗失的,须提交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打印版)原件;
(3)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尚未颁发的,须提供所在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的就业推荐表(非自荐材料);
(4)《山东省2013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报名登记表》(1份,A4纸打印,信息真实有效,由所在院系党组织审核盖章。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学生干部任职经历、入党时间与《报名登记表》中记载不一致的,须由毕业院校或所在院系党组织出具证明材料;
(5)《山东省2013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诚信承诺书》(1份,本人签字);
(6)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省外应届高校毕业生,需出具所在院系审核盖章的《特困生证明》。
上述材料中需提供复印件的,数量均为1份,资格复审后由市委组织部留存。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任何时候、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随时取消选调资格。
二、填报志愿
1、时间:
(1)本科生职位:4月15日下午13:30—17:00
(2)硕士研究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4月16日下午13:30—17:00
2、地点:泰安市市政大楼B201会议室
3、参加人员: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博士研究生职位计划选调2人,全部分配到肥城市,现场资格复审时填报。
4、程序: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填报志愿,志愿填报到县(市、区)。笔试成绩相同的,现场以抽签方式确定填报顺序。
5、有关要求:
(1)考生须提前30分钟凭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原件到达指定地点,在指定区域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就座。
(2)填报志愿开始后(以第1位考生填报志愿的时间为准),未按时到场的,排在最后填报志愿;填报志愿结束后,仍未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
(3)每名考生填报志愿时间不得超过2分钟;志愿一经填报,不得更改。
(4)填报志愿情况现场全程公示。
三、其他事项
1、因特殊情况不能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或填报志愿的,可委托1人持本人及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委托书 (见附2)原件或复印件,到现场代为办理。不同考生不能委托同一人代为办理。
2、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须于4月10日上午12点前,编辑短信“姓名+笔试准考证号+参加或不参加”发送至18653839308进行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
联系电话:0538—6991029 6990512
传 真:0538—6991446
附:山东省2013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资格复审和填报志愿委托书(泰安).doc
泰安市2013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分配表.doc
中共泰安市委组织部
2013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