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集团简介
东营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是按照东营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于2023年5月以东营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主体,整合东营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和8家事业单位改制企业组成,为市管一级企业,注册资本金30亿元,资产总额381.95亿元,拥有AA+信用评级主体两家。集团拥有全资及控股公司58家,职工总数3500余人。集团主要承担城市开发建设、综合交通服务、工程综合服务、城市衍生产业、城市燃气五大板块,统筹负责市域内市政、交通、工程综合服务和燃气板块运营,积极创建建筑和市政领域特级资质,聚力打造全产业链经营管理一体化大型城建集团。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见附件1。
四、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三)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道德素质;
(四)具备所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所列条件要求中,工作年限和年龄计算截至2023年7月31日。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服务年限未满(含试用期)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3年8月27日9:00至2023年8月31日下午16:00。
(二)查询时间
2023年8月27日11:00至2023年9月1日下午16:00。
(三)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报名仅受理网上报名。登录网上报名平台https://qzpta6.chinasyks.org.cn:18443/cn_dycsjstz/index.html#/index报名。
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资料,连同本人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工作经历证明、诚信报考承诺书(需本人签字)(附件2)、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材料的扫描件一并上传。海外留学人员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报名照片为清晰的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要求30kb以下,jpg格式),处理好后上传报名系统。报名截止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其他说明:
1.要求的“相关工作经验”均指与所报名岗位相关工作经验。
2.凡明确要求工作年限的,需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工作岗位、年限证明及加盖人社部门业务章的社保缴费凭证。
(四)报名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3年8月27日11:00—9月1日16:00,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录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报名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报名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
(五)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3年8月27日11:00—9月2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
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场次40元。
报名结束后,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1:1.5的,取消招聘计划或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取消、核减计划将在东营市城建集团网站予以公告。
(五)打印准考证
确定考试时间后,缴费成功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公共基础知识。笔试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
(二)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人选按招聘计划3倍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达不到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出现分数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并按规定程序进行公告。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的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笔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东营市城建集团官网。
七、考察体检及公示聘用
(一)考察。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出现成绩并列的,进行加试择优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员,进入考察体检范围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考察体检后确定拟聘用人选。
考察环节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个人征信、有无犯罪记录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有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全面复审。
(二)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自理。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三)党委研究。对拟聘用人员名单提请集团党委研究决定。
(四)公示。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聘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集团相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在规定时限内不到岗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东营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招聘公告及相关内容最终解释权归东营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所有。
本次招聘咨询电话:0546-8055363 0546-8055377
附件1:2023年东营市城建集团所属企业招聘岗位招聘计划表.xlsx
东营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8月24日
http://dylss.dongying.gov.cn/art/2023/8/24/art_39508_103048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