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2023年东营市市属事业单位“千名英才”选聘(第二轮)工作安排,现将普通岗位资格审查和考核评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
(一)人员范围
进入考核评价复试资格审查范围人选见附件。其中,进入东营市胜利教育管理服务中心-综合服务2岗位的资格审查范围人选名单,由市胜利教育管理服务中心另行通知。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9月15日上午8:30—11:30。
2.资格审查地点:东营市就业创业中心二楼东大厅(东营市南一路290号)。
3.需提供的资格审查材料:
(1)《2023年东营市市属事业单位“千名英才”选聘报名登记表》。其中,“家庭成员及其主要社会关系情况”填写的范围为: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和近姻亲关系。填写称谓、姓名、年龄、工作单位及职务等信息要完整、真实;
(2)考生亲笔签名的《2023年东营市市属事业单位“千名英才”选聘诚信承诺书》;
(3)1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须与网上报名的照片同一底版);
(4)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符合“承诺+容缺”条件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容缺承诺书原件;
(6)市外在职人员报考的可先参加资格审查,在考察阶段按期提交具有用人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信;
(7)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现场领取《考核评价通知单》。未参加资格审查的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再纳入考核评价复试范围。
未留存《2023年东营市市属事业单位“千名英才”选聘报名登记表》和《2023年东营市市属事业单位“千名英才”选聘诚信承诺书》的报名人员可于2023年9月12日8:00-9月15日11:30登录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下载打印。
二、考核评价
(一)考核评价时间
2023年9月16日(具体时间见考核评价通知单)
(二)考核评价地点
中共东营市委党校(东营市庐山路1666号)。
(三)考核评价形式
考核评价采取面试、技能测评、业绩评价等方式进行。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考核评价通知单(缺一不可),按规定时间参加考核评价。考核评价开始后,仍未到达候考室的视为弃权。
2.考生应严格遵守纪律,按考核评价程序和要求参加,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规定,违者取消考核评价资格或考核评价成绩无效。
3.未尽事宜或有变动将通过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并保持通讯畅通。个人通讯方式变动,请及时告知招聘单位。
附件:2023年东营市市属事业单位“千名英才”选聘(第二轮)资格审查人选名单
东营市“千名英才”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