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批:2024山东省选拔录用选调生(定向选调和常规选调)考试时间表 | ||
考试事项 | 时间 | 特别提醒 |
阅读公告 | 2023年9月27日 17:45 | 了解招考条件限制、学校范围限制 |
查询职位 | 11月13日9:00起 | 充分咨询招录机关,筛选合适岗位 |
职位报考 | [注意]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定向选调职位或常规选调职位 | |
提交报考信息 | 11月13日9:00-17日16:00 | 登录“灯塔—党建在线”网站,选择“录用选调生”专栏 提交报考信息、选择报考职位、点击“信息确认” 下载《推荐报名表》 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 |
上传审核资料 | 11月13日9:00-17日16:00 | 及时上传审核资料 《推荐报名表》交所在院系党组织及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审查盖章后,制作成清晰的电子文档(扫描或拍摄,jpg格式,大小100K-300K) (注意定向选调加此环节,常规没有) |
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 11月13日11:00-17日18:00 | 一般需1—2个工作日 及时关注资格审查进程,不要错过补救机会 报名信息尚未审核或未通过审核的,在规定时间前可以更改,逾期不能更改。 |
报名确认 | 11月13日11:00-17日18:00 | 认真检查报名信息 |
开考比例 | 定向:报考人数与选调计划比例达不到3:1的,按此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选调计划。资格条件或要求特殊的职位,经研究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到2:1。 常规:报考人数与选调计划比例达不到3:1的,按此比例相应核减和调剂选调计划。对未达到规定比例的选调计划,研究生计划转入本科生职位计划,该选调计划其他条件不变,本科生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计划。 | |
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 12月5日9:00—12月9日9:30 | 准时打印,可多打印两份以备用 |
笔试材料 | 姓名、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 | |
笔试 | 12月9日上午9:00-12:00 | 笔试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 |
笔试成绩查询 | 待发布 | 查询笔试成绩和面试分数线 |
进面比例 | 按选调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分别确定面试人选,并在报名网站公布面试分数线 | |
常规选调 资格复审和填报志愿 | 待发布 | 《推荐报名表》审核盖章、就业推荐表、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等有关资料面试资格复审、填报志愿 |
面试 | 待发布 |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体检考察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其中面试人员形不成有效竞争的,拟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所在考点同一场次其他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的面试最低分 |
计算综合成绩 | 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 | |
体检环节 | 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拟选调计划最后1名综合成绩并列人员,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笔试客观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 |
一批:2024山东省选拔录用选调生(专额选调)考试时间表 | ||
考试事项 | 时间 | 特别提醒 |
阅读公告 | 2023年9月27日 17:45 | 了解自身条件限制、学校范围限制 |
查询职位 | 2023年10月9日9:00-10月18日16:00 | 充分咨询招录机关,筛选合适岗位 |
提交报考信息 | 2023年10月9日9:00-10月18日16:00 | 选择报考职位,把握报名时机 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 多次提交信息,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 |
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 2023年10月9日11:00-10月18日18:00 | 及时关注资格审查进程,不要错过补救机会 报名信息一经审核通过,不能更改。报名信息尚未审核或未通过审核的,在10月18日16:00前可以更改,逾期不能更改。 |
组织推荐 | 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核通过后,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山东省2024年度选调生推荐报名表》(以下简称《推荐报名表》),经本人签字确认,交所在院系党组织及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审查盖章后,笔试时交给工作人员。 | |
开考比例 | 职位的报名人数形成竞争方可开考。被取消选调计划职位的报名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 |
进面比例 | 按照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5的比例,确定人选, 竞争比例达不到1:5时,笔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全部进入面试、考察范围 | |
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 10月26日起 | 准时打印,可多打印两份以备用 |
笔试 | 10月29日 | 地点设在校内或高校所在城市 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写作等 |
笔试材料 | 姓名、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推荐报名表》 | |
笔试成绩查询 | ||
面试 | 11月中旬 | 在济南或高校集中进行 |
计算综合成绩 | 笔试、面试成绩各占40%、60%的比例 | |
体检环节 | 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 选拟选调计划最后1名综合成绩并列人员,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笔试客观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