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公务员资格审查】2024年淄博市桓台县招录公务员 1月23日-24日面试资格审查
根据《2024年度淄博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现就2024年度桓台县招录公务员面试人选资格审查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人员范围
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按录用计划和规定比例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
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时间:1月23日(星期二)下午1:30-5:00;1月24日(星期三)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地点:桓台县党员服务中心五楼会议室
本次面试资格审查集中组织进行,如有特殊情况,请电话联系招录单位。
三、资格审查材料
注意:提供的每一份纸质材料都要由考生本人签字
1.一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2张(照片背面注明考生姓名)
注意:提供的照片应与笔试准考证上的照片一致
2.《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1份
3.《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1份(须由考生本人签名)
4.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①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应提交学生证和所在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
②非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笔试报名前(2023年11月10日前)取得;
③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国(境)外学位证书及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采取承诺制,应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的承诺;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当作出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关材料的承诺;
④我省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须同时提供毕业时取得的高级工、技师(含预备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⑤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原件。招录职位对专业方向领域有要求,学历学位证书不能体现专业方向领域的,应由所在学校出具相应证明,留存原件。属近似专业的,考生应提供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证明材料,留存原件。
注意:考生还须从学信网查询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024年应届生此阶段仅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①对报考者取得资格(资质)证书采取承诺制,相关资格(资质)考试合格、但未取得证书的,报考者应提供相应合格记录报考者应承诺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资格(资质)证书;
②其他未明确时限的报考资格条件,如户籍等,均应于2023年11月10日前取得。
7.同意报考介绍信
①已签订就业协议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应提交就业协议书、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等证明材料;
②其他在职人员,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其中:已具有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的,不能报考。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工作单位不一致的,应提供与原单位解约的证明材料和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本人与报名时所填工作单位已解约、目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仅提交与原单位解约证明;
③考生报名时填写待业,资格审查时参加工作,由考生写出情况说明(可直接在《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备注栏填写)并由现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介绍信。
注意:劳务派遣的考生,同意报考介绍信上需加盖派出单位和用人单位的公章
8.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①处于两年择业期内的应届毕业生、已签订就业协议的应届毕业生,须打印社保中心提供的无参保证明;
②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人员须提供县以上组织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须提供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应当提供共青团中央或者服务省团省委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共青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上述由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团省委出具的考核认定证明材料,应明确报考者在“选聘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时的工作表现、思想政治表现,以及报到时间、服务期限(时间具体到月份);
③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取得学历证书的人员,还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④以退役军人或者高校毕业生士兵身份报考的,须提供户口簿、国防部统一制作的《中国人民解放军退出现役证书》(或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退出现役证书》)和国家承认的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并由县级以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加盖公章。
9.笔试准考证1份。
注意:各位考生请妥善保存笔试准考证,以备参加面试、体检和考察时使用
请按照上述顺序依次整理材料。
四、其它事宜
1.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须提交书面放弃声明,内容包括姓名、准考证号、报考单位及职位、放弃事由、个人联系方式、日期等,上述内容须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填写,并由本人签名,招录机关联系电话详见职位表(为不影响递补工作,请放弃面试的考生尽早与招录机关联系,方便后续工作开展)。
2.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不符合招录职位要求、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以及未按招录机关规定时间、地点、方式参加资格审查的,招录机关将终止其录用程序。
3.因终止录用程序造成面试人选未达到职位录用计划3倍的,招录机关将从该职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间截止到2024年1月28日18时。
4.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但被审查为缺件的,应于1月26日18时前补充材料。
5.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在后续工作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招录机关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特别提醒:
请有关考生及时登录“灯塔-淄博党建”网站“公务员管理”专栏关注相关信息,并保持通讯联系畅通,通讯方式如有更改,请及时与招录机关联系,以免因沟通不畅影响资格审查及面试等事宜。若因更换手机未及时与招录机关沟通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负责。
桓台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科:0533-8183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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