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考面试】2024年度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24年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确认
我局将在北京进行现场面试,请进入面试的考生(进入面试最低分数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1)于2024年2月29日18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要求如下:
1.发送电子邮件至84238727@163.com。
2.电子邮件标题统一写成“XXX确认参加2024年度国家林业和草原局XX职位面试”。
3.电子邮件正文请注明:考生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报考职位名称、报考职位代码、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联系电话。请考生以邮件附件方式发送报名登记表(从国家公务员局专题网站下载填写)和照片(.jpg格式,名称为本人姓名,如“张三”.jpg)。
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正文中注明。
4.签订《考生保密责任书》与《考生个人承诺书》(详见附件2、3),经本人签名,将扫描件作为电子邮件附件一并发送,原件于面试时带到现场交给工作人员。
5.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二、放弃面试的处理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详见附件4),经本人签名,于2024年2月29日18时前传真至010-84238650或发送扫描件至电子邮箱84238727@163.com。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三、资格复审
请确认参加面试的考生于2月29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将以下材料邮寄到我单位接受资格复审(不接待本人或其他商业快递公司送达):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至同页);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规定格式的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5.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材料,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保材料;
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或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学校或单位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请从国家公务员局专题网站下载并注明培养方式,社会在职人员报名推荐信见附件5)。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相关材料。
待业人员提供待业情况说明(附件6)。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材料;“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提供国防部统一制作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或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士官退出现役证》)和国家承认的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复印件,并由县级及以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加盖公章。
以上邮寄材料收件后不再退还。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此外,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并于面试当天带到面试现场。
EMS邮寄地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人事司,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8号(请注明“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材料”),邮编:100714,联系电话:010-84238730。
四、面试安排
1.面试要求及时间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现场面试,面试时间:2024年3月19-21日,具体安排见附件1。
2.面试报到具体要求
报到时间地点:请考生分别于面试当日上午7:50或下午13:20前到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8号)传达室报到,由工作人员校验考生身份并签到后按照指引进入候考室进行资格复审。
未在面试当日上午8:00或下午13:30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五、面试成绩计算、体检和考察
1.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
2.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中央和省(副省)级机构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80分(100分制),县(区)级及以下机构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75分(100分制),方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进入体检和考察。
3.体检
体检于面试后3日内进行,体检费用由我单位承担。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注意安全。体检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及两张免冠二寸彩色照片于体检当日上午空腹参加体检,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4.考察
在体检合格的考生中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
六、注意事项
请各位考生合理安排行程,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如有相关情况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免耽误面试。
联系方式:010-84238730(电话)、010-84238650(传真)
欢迎各位考生参加我局公务员考录面试并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工作中不到之处,亦请大家理解支持。
附件: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人事司
2024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