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青岛市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公告》有关规定,现将报考市北区职位有关体检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职位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集合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3月15日(周五)上午6:00
地点: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政府(延吉路80号),集体乘车到指定医院体检。
三、体检须知:
1、请于3月12日(周二)下午5:00前按照“姓名+准考证号+报考单位+是否参加体检”的格式,将相关信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sbqwzzbgwyglk@163.com。确认放弃的,请与市北区委组织部联系,出具书面放弃声明。
2、考生应按规定时间、地点由本人参加体检。体检当天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单、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照片背面需标注考生姓名、准考证号)到指定地点集合。体检费用384.8元,由体检人员承担(因体检封闭进行,无法线上转账,请提前准备现金零钱)。
3、体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4、集合时体检人员自觉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关闭并交本组引导员保管。体检期间要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
5、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本次招录对体检考察人选不再递补。招录期间出现空缺的职位或者招录机关由于新增用人需求需要及时补充人员的职位,将面向社会统一进行补充录用。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6、体检前三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
7、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和工作人员,勿做X光检查。
8、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录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9、曾有过手术史的考生,体检时需携带住院病案及病理报告复印件。
10、集合地点无法停车,请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前往。
咨询电话:0532-85801112
监督电话:0532-51986110
中共青岛市市北区委组织部
2024年3月12日
http://www.qingdaoshibei.gov.cn/qzfxxgkmlx_9/ywxx_9/tzgg_9/202403/t20240311_790281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