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以下考生于2015年8月31日早8:30至11:30期间到宁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宁阳县城金阳大街99号,宁阳县人民政府院内一楼)参加资格审查。需携带本人相关证件: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笔试准考证,两张同底版彩色1寸正面免冠照片(和笔试准考证上的照片同底),面试考务费70元(报考教育岗位的还需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除以上证件外,所需材料请看简章要求。逾期不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因通讯不畅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宁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公室
2015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