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5年青岛市李沧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简章》规定,“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李沧区局属中小学小学语文C岗位笔试准考证号:1507530227考生放弃体检资格,现对上述岗位依次等额递补,公告如下:
一、递补岗位人员名单
李沧区局属中小学小学语文C岗位笔试准考证号:1507541520。
二、体检集合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年8月10日(星期一)上午7:50。
地点:李沧区政府(黑龙江中路615号)大院内,集中乘车到指定医院体检。
三、有关说明
1、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体检费用310元左右(以体检医院开具发票为准)。
2、体检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3、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不要熬夜、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前12小时内禁止饮水、进食。
4、请体检人员自觉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关闭并交由工作人员保管。
5、体检有关注意事项请见《体检须知》(见附件)。
咨询电话:0532-87610785
监督电话:0532-87613767
附:体检须知
李沧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8月7日
体检须知
1、应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2、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3、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4、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5、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6、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体检结果。
7、如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请在接到体检结论之日起三日内向招聘主管部门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