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黄岛区(原开发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工作已经结束,根据有关规定,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有关部门将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职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现将组织考核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参加考核人员范围
参加体检且体检合格的人员。
二、组织考察有关事宜
1、需提交的材料
非应届毕业生需提交的材料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证明、现实情况表现材料。应届毕业生需提交的材料有: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以及岗位要求的相应资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证明、现实情况表现材料。
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证明:由户口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
现实情况表现材料:有工作单位的由单位出具,无工作单位的由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出具,应届毕业生可由学校出具。主要内容包括:个人简要情况,以及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的基本情况,需加盖学校院系(或学工办)、单位或村(居)委会公章,字数不限。
2、提交材料的时间
2014年7月31日至2014年8月1日。
3、提交材料的地点
黄岛区卫生局人事科(黄岛区双珠路163号光大商务中心4139房间),电话:86989291。
三、其他事宜
1、体检合格的人员一般不与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如学校因派遣档案等原因确需签订就业协议或学校已将个人档案派回原籍需改派的,报考卫生系统的考生请咨询85166762。
2、因放弃体检和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将按有关规定进行递补,递补人员的体检考核事宜另行通知。
黄岛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