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业务发展需要,经院党总支研究,决定招聘部分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专业及数量
本次计划招聘21人。其中助产岗位 6人,护理工作岗位10人,麻醉岗位1人,临床检验岗位2人,医学影像岗位2人。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热爱医疗卫生事业;
(二)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能达到工作岗位要求;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7月以后出生);
(四)助产及护理专业可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他专业需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报名
报名时间:2014年7月30日-8月1日下午六点。
报名地点:莱芜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lwsfbyrsk@126.com)
报名时本人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个人简历)1份,1寸免冠彩照2张。应聘人员提交的证明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四、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情况进行资格审查,并将符合条件的人员在院公示栏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审查合格人员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中。
五、招聘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满分100分。面试、笔试各占50%。
(一)笔试。所有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均须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当日公布。
(二)面试。笔试成绩公布后,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按实有 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由专家面试评委会组织考核,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成绩公布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并列者,按照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总成绩公示期7天。
(三)考核考察。公示期无异议后,医院将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试用,试用期结束,由院方组织的专家考评小组进行考核考察,考核考察合格者得以录用。考核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已聘用但两年内未取得执业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关系。
六、待遇
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签订用人劳动合同,缴纳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月工资为: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
联系咨询电话:0634-6256096
莱芜市妇幼保健院
201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