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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全市消防工作,弥补警力不足,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现为市公安消防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消防文员,实行劳务派遣管理,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1.数量:消防文员30人(男性20人,女性10人)。
2.专业:不限专业,计算机、法律、文秘、土木工程、石油化工及其它相关专业优先。
3.年龄:年龄不超过28岁(截止2014年4月)。
4.学历及技能: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有消防工作经历、熟悉法律或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操作、具有较强文字表达能力的,优先录取。
5.其它条件:(1)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相貌端正,身体健康,无传染病。(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国家统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打架斗殴、无吸毒、无违法违纪及其他不良记录。
二、招聘程序
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办理聘用手续和岗前培训等程序组织实施。
1.报名方式: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填写《东营市公安消防支队招收消防文员报名表》、上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证件照,jpg格式),于规定报名时间内报送至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东营市东营区黄河路153号),邮箱:dyrczp@163.com,联系电话: 0546-8086955,时间:2014年4月2日—4月10日
2.报名要求:每位报考人员的有效身份证只能进行一次有效报名,报名与笔试、面试及体检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须一致;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严格按照本简章条件报名,凡不符合条件及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资格。
3.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将本人一寸免冠近照2张、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或集体户口簿、户籍证明等)、毕业证和学位证(复印件)和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政治审查证明送至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东营市东营区黄河路153号,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西大厅7号窗口)进行资格审核。时间:2014年4月10日—4月11日。
4.笔试: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人员的笔试成绩。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按规定时间提前3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或未携带身份证明者,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6.体检:笔试和面试的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用人单位或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有关规定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进行一次。
7.录用:根据前期综合成绩,择优录用。录用后岗前培训由市消防支队组织,培训合格者试用1个月。试用合格者,与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签订劳动派遣合同。
三、工作待遇
1、工资待遇。消防文员试用期一个月。正式录用后,第一年工资每月2200元,从第二年起,实行定期增资,经考核合格,每年定期增资120元,定期增资最高年限为六年。对在实际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优异的,工资适当从优。
2、福利保障。聘用期内,按照国家规定为消防文员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意外伤害五种保险。消防文员工作满一年后,休假参照公务员相关规定执行。
3、食宿安排。消防文员实行八小时工作制,享受双休日、法定节假日,中午免费在部队就餐,不安排住宿。
四、其他
本简章由东营市公安消防支队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46-8081326 邮箱:dyzdzzc@163.com
附:报名表
201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