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必须持笔试准考证、身份证(身份证丢失者须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带有近期照片的户籍证明或临时身份证)于2014年1月28日上午7:00前到昌邑市毕业生服务大厅(北海路220号)报到,不得迟到,无故未到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对待。考生必须本人参加体检,冒名顶替者取消初录资格。
2、考生不得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参加体检,已携带的须在报到时装入信封,交给工作人员保管。不上缴通讯工具者,取消初录资格。考生家长不得陪同考生进入体检区域。
3、考生按照分组,在工作人员的带领下各科室轮流体检。考生不得向医护人员透露本人姓名、毕业院校等相关信息,违者取消初录资格。体检期间不准随意走动,不准大声喧哗。
4、考生体检结束后,在指定地点等候并领取调档函,为体检合格后的考核工作做准备。等待所有考生体检结束后,统一离开体检点。
5、考生体检时必须空腹(不能吃饭、喝水等),体检前一天22:00以后就不允许再吃东西、喝水。考生在体检的前一天要注意休息,不要熬夜、喝酒等。
6、体检费用自理,报考警官训练中心岗位(普通管理C、普通管理D和刑事技术)的每人400元,其他岗位(专业)每人3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