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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青岛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来源: 时间:2013-12-28 00:00 编辑:联创世华5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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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暂行)(青人发〔20067) 以及国家、省有关规定和要求,青岛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青岛市港航执法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详见《青岛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各岗位具体条件见《计划表》。

  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其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考试办法

  根据招聘岗位特点,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应聘人员按应聘岗位需求条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及《青岛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由青岛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人事部门组织专人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提交全日制学历、学位证书、二代身份证、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证明、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等,现为无业人员的需提交失业证或档案代管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以上证件材料均需提交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报名时一并提供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不含报名表张贴的照片)。

  报名时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应聘人员可青岛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网站(http://www.qdjt.gov.cn/)下载打印《青岛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并如实填写,现场报名时连同上述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携带提交。

  现场报名结束后,经审查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紧缺岗位可适当放宽。

  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现场审查资格条件,应聘人员不具备报名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请于9:00-11:30,下午1:30-5:00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报名时间:

  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青岛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港航管理局一楼大厅(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12号)

  联系电话:0532-88018990

  四、考试内容

  (一)笔试

  根据岗位需求,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事政治、科技知识、市情市况等基础性知识。岗位专业知识主要包括岗位需求的专业基础知识。笔试考一科,不指定教材。

  笔试时间:9:00—11:00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笔试成绩在青岛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网站(http://www.qdjt.gov.cn/)公布。

  根据招聘岗位和人数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进入面试人选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名额1:3比例依次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进入面试人员的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在网上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笔试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二)面试

  面试工作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监督指导下,由青岛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严格按照《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规程》(青人办发〔2009〕14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发〔2011〕29号)组织实施。

根据招聘岗位的需求和特点,面试主要考察本人所报考职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面试采取答辩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天在青岛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网站(http://www.qdjt.gov.cn/)予以公布。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成绩核算

  本简章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加权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六、体检考察

  按照总成绩,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对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体检和考察工作按照《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暂行)》(青人发〔2006〕7号)等规定执行。

  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复检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复检。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考核,全面了解其政治思想、现实表现等,并进行资格复审。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七、聘用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青岛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提出聘用意见,连同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原始资料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八、纪律

  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九、有关说明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招聘过程中每个阶段的相关信息发布、公示,均青岛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网站(http://www.qdjt.gov.cn/)进行。应聘人员因本人原因未及时以上渠道获得信息的,责任自负。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2-88018987(工作时间内)

  监督电话:0532-88018959(工作时间内)

 

  附件1:青岛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附件2:青岛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3: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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