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3年泰安市规划设计院、市高级技工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对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1、资格审查时间:2013年12月28日至29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资格审查地点:
市规划设计院岗位资格审查地点:东岳大街115号,建设大厦1001房间(规划局人事科)
联系电话:8293085
市高级技工学校岗位资格审查地点:泰山区向阳街197号,泰安市高级技工学校北院综合楼403房间(组织人事处)
联系电话:6915016
请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务必按时参加资格审查,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二、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时应提交的材料
1、市规划设计院岗位所需材料:《泰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注册证书或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市高级技工学校岗位所需材料:《泰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学历证书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职业资格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研究生人员报考的,可不提供户口本,但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面试人员资格审查截止日前仍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经招聘主管部门核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需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
三、其他事项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保持个人通讯工具畅通。
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