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13年惠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要求,2013年11月2日,对递补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进行了资格审查工作,因部分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交有关材料或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根据《简章》规定,需分岗位再次进行递补。现将递补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附件)及资格审查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时间:2013年11月4日(上午8:30—11:00)
地点:惠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北楼三楼考试中心办公室
二、需提交的材料
1.国内高校毕业生:《2013年惠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报到证;已经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鉴证或派遣到企业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证明信须加盖单位公章且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出具人签字),2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照片背面写上名字)。
2.海外留学人员:《2013年惠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照片背面写上名字)。
3.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需提供相关服务基层项目的证明材料:“三支一扶”大学生须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服务期满证书》、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考核材料及服务单位的介绍信(上述证明材料有缺失者,须出具省“三支一扶”办公室盖章的相关证明);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山东计划”的毕业生须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组织部门选派的到村任职大学生须出具县组织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惠民县籍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应征入伍通知书、退伍证。
4.报考B1901岗位的须提供统计从业资格证书。
各种证件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委托他人办理的,受托人还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纪律要求
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并亲自在《诚信承诺书》上签名。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以及未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
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报县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后,取消其资格。
咨询电话:
惠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43-8197033
附: 2013年惠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递补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
注: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网址是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
2013年惠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