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森林防火力量,减少森林火灾、火警安全事故,确保森林资源安全,拟招聘专职森林消防队员3名。
一、招聘条件和要求
1.具有初中以上学历,男性,烟台市常住户口,年龄在18周岁(1995年7月1日之前出生)至35周岁(1978年7月1日之后出生),相貌端正、肢体无残疾、身体健康。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前科、无劣迹、无纹身,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工作责任心。
二、招考原则和程序
招考工作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程序,择优录用。招聘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报名者持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户口薄(以上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及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于11月5日至7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4:30)到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报名。
2.资格审查。凡有违纪、违法行为和提供虚假材料者,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三、考试及录用体检
考试内容为体能测试,主要为100米跑、俯卧撑、负重折返跑等项目的测试。
录取、体检。按体能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用,在体测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照持有B2以上驾照,有从事厨师工作经历,退伍军人优先的原则依次录取。初选人员统一组织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人员,按成绩由高至低递补,并进行体检。
四、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体检的人员在莱山区人力资源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公示名单聘用。拟聘用人员考察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内发现违规、违纪行为或因其他原因不能胜任单位工作的,招聘单位予以辞退。
五、聘用人员管理
1.被录用人员与烟台市莱祥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发放工资,缴纳“五险一金”,首期聘用期限为3年,聘用合同期满后,符合留用条件的可协商续签合同。
2.被录用的人员,由区林业局统一组织岗前培训,取得森林消防护林员资格后,主要从事全区护林防火工作。
体测准考证领取时间、拟录用人员公示情况均登陆莱山区人力资源网(www.gxqrc.com)查询。
咨询电话:林业局6920678 人社局6717089
莱山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地址:莱山迎春大街125号(市区乘坐5路、50路、55路、53路公交车到中信银行站下车)
烟台市莱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烟台市莱山区林业局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