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县医疗事业发展的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医疗机构人事代理人员25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医疗机构人事代理人员254名,具体招聘计划、专业及学历要求等详见附件。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国家正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学历;
4.大学专科、本科学历的应为潍坊市常住户口或潍坊市生源,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不限户籍和生源地;
5.报考人员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83年10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可放宽到35周岁(1978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6.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已在我县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就业的在编(或人事代理)人员不在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3年 10月30日—11月1日,共3天。
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报名地点:原临朐县人事局办公楼一楼(县城城南街南段东侧)。
2.报名要求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户口薄(户籍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还需提交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人事档案托管人员应由托管单位出具证明),同时携带《2013年临朐县医疗机构招聘人事代理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请从网上自行下载并准确填写)、一寸近期同底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按照《简章》要求和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缴纳笔试考务费40元。
报考人员于2013年11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凭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为最大限度地满足各用人单位的招聘需求,对报考人数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职位,根据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按各用人单位计划招聘人数占本职位计划招聘人员数的比例,重新确定本职位各用人单位招聘计划(尾数四舍五入)。
四、考试内容与方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研究生和财会职位报考人员不进行笔试,只进行面试)。
(一)笔试。笔试内容考专业知识。根据考生报考职位分为中医类、西医类。康复理疗、针灸推拿、中医和中药职位考中医专业知识,其余职位考西医专业知识。西医类考试内容包括人体解剖学、生理学、病理学、药理学及卫生法律法规等;中医类考试内容包括中医基础、中药学、方剂学及卫生法律法规等。
笔试时间:2013年11月9日上午。
9:00—10:30 专业知识
报考人员须持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根据笔试成绩,按计划招聘人数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报考人数未达到1:2比例的全部参加面试。参加面试人员需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二)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反应应变、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及能力。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试题为通用题型。每名报考人员的面试时间为8分钟,思考时间4分钟,答题时间4分钟。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
面试时间、地点、要求等其他事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研究生和财会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总成绩相同者,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体检、考核范围。
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名单,在“临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开发布。
五、体检与考核
统一组织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到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卫生部《关于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合格的,由临朐县人社局、临朐县卫生局、临朐县计生局抽调人员组成考核小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对体检、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应聘资格,所空缺职位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考试、考核工作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临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如发现问题,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因此造成的空缺岗位,不再安排递补。公示期满无问题的拟聘用人员,根据成绩,按报考职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并由用人单位按规定办理人事代理、签订合同等手续。
招聘人事代理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人事代理合同。
七、其他
本简章由临朐县人社局、临朐县卫生局、临朐县计生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6-3186990 3169630 3128117
网址:“临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lqxrsj.gov.cn)。
附件1:2013年临朐县医疗机构招聘人事代理人员计划表.xls
附件2:2013年临朐县医疗机构招聘人事代理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临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临 朐 县 卫 生 局
临朐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201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