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洪凝街道办事处,市北经济开发区管委,五莲山旅游风景区管委,各有关部门、单位:
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3年高校毕业生社区就业计划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13〕96号)部署要求,经县政府同意,现就2013年招募五莲县籍高校毕业生从事乡镇(街道)人社所公益性岗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募范围和条件
(一)招募计划。五莲县籍高校毕业生乡镇(街道)人社所公益性岗位计划招募30名。
(二)招募范围。
应届家庭困难高校毕业生:持有《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特困家庭优待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零就业家庭等有效证明的毕业生。
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毕业当年未实现就业或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后满一年没有实现就业的毕业生。
以上人员要求专科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30周岁(年龄计算到2013年12月31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请于2013年10月18日---20日到五莲县人社局一楼16号窗口(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报名。
报名时携带:
1、自行下载填写《五莲县2013年招募高校毕业生乡镇(街道)人社所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下载网址:www.wlhrss.gov.cn(山东省五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2、应届家庭困难高校毕业生证明材料或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证明材料。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审查不合格将被取消资格。
三、聘用程序
(一)面试。根据县政府要求,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体检。初选人员确定后,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三)聘用。从高分到低分取足前30名,期间有弃权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依次进行递补。
(四)选岗。拟聘用人员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自主选择乡镇岗位。
(五)公示。县人社局将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与聘用人员签订《山东省高校毕业生社区服务公益性岗位协议书》,并组织上岗培训。
四、聘用待遇等相关事宜
(一)待遇。在岗期间月工资不低于日照市最低工资标准(2013年每月1220元,其中乡镇承担30%,其余70%由县人社局进行补贴)。
同时,缴纳五项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单位缴纳部分由县人社局实行全额补贴。
(二)试用期和考核。试用期3个月,并按年度进行工作考核,对试用期和年度考核不合格者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服务期限。高校毕业生从事乡镇(街道)人社所公益性岗位的最长期限为3年,每人只能享受一次。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后,解除聘用合同,进行自谋职业,从事公益性岗位时间再重新就业后计算为工龄。
联系人:王永智 杨明超 联系电话:0633-7986056
附件:1、五莲县2013年招募高校毕业生乡镇(街道)人社所公益性岗位计划表。
2、五莲县2013年招募高校毕业生乡镇(街道)人社所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
五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