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卫生厅、潍坊市卫生局有关通知要求,为做好我市农村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纳入乡村医生管理考核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截止到2013年10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报名地点为农村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所在地卫生院。
二、申报条件
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某一中医药专业领域具有特长、临床疗效较好;
(二)得到当地农村居民认可;
(三)2003年8月5日前年龄在40周岁以上(含40周岁),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医疗、预防、保健业务工作;
(四)有所在地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出具的拟聘用证明。
三、工作程序
(一)申请审核
1、由个人向所在地卫生院提出申请,填写《山东省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考核注册申请表》,并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明;
(2)二寸近期免冠正面半身照片2张;
(3)由所在地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出具的拟聘用证明;
(4)安丘市人民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
2、各相关材料,经当地卫生院初审后报市卫生局进行审核,初审合格的名单及材料报送潍坊市卫生局。
(二)临床考核
潍坊市卫生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后,确定参加临床考核的人员名单,并为每个申请人随机抽取3个同专业或相关相近专业的专家进行临床技能考核。考核内容采用实际操作和口述相结合的方式,必要时辅以书面问答的形式,考察申请人的实际操作能力及诊治能力。
(三)农民评议
潍坊市卫生局根据考核结果确定开展农民评议的人员名单并反馈至我市卫生局。由我市卫生局访谈等形式进行农村居民评议,并将农民评议结论报送潍坊市卫生局。
(四)中等中医学专业水平考试
潍坊市卫生局将临床考核及农民评议合格人员名单报省卫生厅,省卫生厅、省中医药管理局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的考试基本要求组织中等中医学专业水平考试。
(五)社会公示
我市卫生局根据上级反馈的结果,对考核合格的农村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六)执业注册
经临床考核、农民评议、中等中医学专业水平考试合格且社会公示无异议者,省卫生厅统一公布名单后,由我市卫生行政部门按照《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1〕31号文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1〕53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发放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经岗前培训并考核合格后准予其注册执业。
四、执业要求
(一)经注册执业的农村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只允许在其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并提供《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上注明的临床技术专长和诊疗方法,开具中药处方。
(二)根据本地实际需求和经注册执业的农村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的专业水平确定其是否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并享受公共卫生服务补助。
(三)经注册执业的农村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应按照《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参加乡村医生培训及考核。
(四)经注册执业的农村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在执业时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按《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发生医疗事故的,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处理。
五、其他事宜
此项工作开展为一次性解决基层中医药一技之长执业人员资质问题,符合条件的人员要按时报名、考试,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其他不明事宜请咨询当地卫生院或拨打电话4265105。
安丘市卫生局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