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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山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社区就业”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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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6年山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社区就业”计划招募公告》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6年青岛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社区就业”计划招募工作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招募数量
今年全市计划招募“三支一扶”49人,“社区服务”项目47人。
二、招募条件和原则
(一)招募条件
1.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具有工作岗位所需要的学历要求;
3.具有工作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
4.自愿赴农村、社区基层服务,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5.身心健康,能适应农村、社区基层工作环境;
6.拟招募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募原则
1.坚持“三优先”原则,即优先安排家庭经济困难的毕业生、优先安排高学历毕业生、优先安排回生源地的毕业生。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招募:(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在大学期间,被学校给予纪律处分的;(3)不能在规定学制内获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的;(4)影响招募的其他情况。
三、招募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报名工作按照省“三支一扶”办公室统一部署,由青岛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负责,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
具体办法:
1.网上报名
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省内普通高校非师范类毕业生、省外普通高校山东生源毕业生登陆“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sdbys.cn),省内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登陆“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sdgxjy.com)”,进入“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专区”,在考生报考系统注册后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6月25日9:00—6月29日17:00
2.网上资格初审
报名期间,青岛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将有专人在线值班,及时查看本市网上报名情况,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审核时间:2016年6月25日9:00—6月30日17:00
3.现场审核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核工作贯穿于整个招募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网上初审后,需带报到证、就业推荐表、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山东省2016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 (含‘社区就业’)计划报名表》,报考“支教”项目的考生另需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毕业生另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以及教育部指定翻译机构出具的毕业证、学位证的中文翻译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确认。无故不参加现场审核的将视为弃权。未能及时取得相关证明材料的2016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6年7月15日下午5:00前提供,逾期不提供的,视为弃权。
审核时间:2016年6月30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30-4:30
审核地点:青岛市人才市场(海尔路178号)。
(二)打印准考证
现场审核的考生,登陆“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进入“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专区”,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间:2016年7月6日9:00—7月8日17:00
(三)笔试
时间:2016年7月9日下午2:00—5:00
考试地点和相关要求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科目:《综合知识和能力测验》。
根据招募岗位和人数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数按1:2比例确定。达不到计划招募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个别岗位未达面试比例的,由青岛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征求学生本人意见后进行调剂。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青岛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qdgxbys.cn)上公布。
(四)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将在“青岛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发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出现的职位上的人员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采取面试成绩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面试最终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时间将在“青岛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公布。
(五)体检与公示
严格按照全国“三支一扶”办公室指定的标准执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在本人自愿基础上进行一次复查,体检结果以复查结果为准,复查费用由考生本人负担。体检合格的大学生,由市“三支一扶”办公室组织填写《山东省2016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 (含“社区就业”)计划登记表》,报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审定,并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青岛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公示。
(六)培训及落实岗位
培训主要内容为党和国家关于基层工作特别是农业、农村、农民、社区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本地区基层工作的现状,拟服务单位和岗位的基本情况等。培训结束后,于8月中旬前全部上岗。由服务区市“三支一扶”办公室组织签署《山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协议书》,落实“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岗位和生活保障等有关事宜。
四、政策支持
“三支一扶”(含“社区服务”)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后,进入市场自主择业。被招募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具体参照2016年山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有关文件执行。
已考取“三支一扶”、“社区就业”计划的高校毕业生,不得单方中止协议或擅自离岗。如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继续服务的,要提出申请,经市“三支一扶”办公室同意并报省“三支一扶”办公室批准后,终止服务协议。
从2014年起,新招募的“三支一扶”(含“社区就业”)高校毕业生服务期为2年,服务期满后,原则上不再续签;对确需继续留在原服务单位服务的,经本人申请,服务单位所在区、市“三支一扶”办公室推荐,市“三支一扶”办公室审核,报省“三支一扶”办公室批准,服务期最多可延长1年,相关待遇不变。
五、其他事项
本次招募工作各环节的具体事项将统一在网上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青岛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查看相关信息。不按规定时间参加各招募环节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青岛市“三支一扶”招募工作咨询电话:0532-66711835
附件1:山东省2016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含“社区就业”)计划报名表
附件2:山东省2016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含“社区就业”)计划登记表
青岛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
2016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