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昌乐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全县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干部中公开考选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对象
全县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干部。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纪守法,品行优良;
3、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要求;
4、近两年年度考核被评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年龄在30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参加工作时间满1年(2012年7月31日前参加工作),符合考选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不得报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3年7月24日— 7月27日(上午8:00--11:30 下午14:00--17:30)
报名地点:山东省昌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科
报名需提供材料:
《昌乐县公开考选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登陆昌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changle.gov.cn/下载、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盖章)一份;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三张。
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人数3倍的岗位,取消考选计划。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考选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考选条件的随时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三、考试
(一)笔试
笔试时间: 2013年8月2日上午9:00--11:00
笔试科目:综合能力考试
报考人员请于2013年8月1日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凭借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考选计划,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面试主要测试应考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岗位适应能力等。
面试时间、地点、要求等其他事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核范围的人员。总成绩相同者,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四、体检、考核和录用
按照考选计划,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等额组织考核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考核主要采取查阅档案、单位评议等方式进行,重点考核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因弃权或考核不合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对体检、考核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问题的办理录用手续。录用人员试用期半年,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
五、监督
考选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确保考选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昌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