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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什么是策论
一、策论概述
策是策问,论是议论文。以对策措施为主的文章叫“策”,以论述阐发事理为主的文章叫“论”。
来源于宋金科举制度,曾用以取士。
策,古代考试以问题书之于策,令应试者作答,成为“策问”,也简称为“策”,后来就成为一种文体 。
古时指议论当前政治问题、向朝廷献策的文章。
现代策论的性质:以论点作为写作的中心,分条析理,解纷排难,解决最现实的实际问题的公务应用文。是就国家政治事务中的某一实际问题陈述见解、提出谋略和对策性建议的文章体裁。
二、策论文与政论文的区别
策论文和政论文是申论文章中最重要的两种类型,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它们都属于申论文章,因此都是“官味”议论文,都要求有鲜明的观点、完整的结构、清晰地逻辑、流畅而规范的表达。
它们的区别在于,策论重点是写对策。而政论重点是分析原因、目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等问题。
政论范文:破除“潜规则”刻不容缓?
当前在不少地方、行业、部门和人际交往中,一些人遇事不是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办,总是在这些显规则之外寻求“潜规则”。诸如,进药得“回扣”、审批得“红包”、贷款得“分成”等等。“潜规则”的蔓延,危害了社会机体的健康,损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因此,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破除“潜规则”势在必行,刻不容缓,意义深远。
“潜规则”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大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最重要的“品质”,是讲诚信、公平、秩序和法治。由于“潜规则”的存在,从事商品经营活动或服务的个别市场主体,不是把主要精力放在如何提高商品或服务的质量上,而是“走捷径”,金钱或提供其他利益的方式,打通关节,从而使自己的利益非正常的渠道得到实现。这不仅践踏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诚信、公平、法治的“品质”,更为严重的是破坏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正常交易的秩序,阻碍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
“潜规则”是诱发权钱交易、滋生腐败的温床。“潜规则”的一方如果是不法经营者,另一方往往是政府工作人员或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潜规则”的通常模式是:公权力与不法经营者相互勾结,公权力“寻租”,不法经营者“买租”,二者臭味相投,一拍即合,利益均沾,但牺牲的往往是国家和集体的利益。这也是被实践所证明了的,在我们查处的许多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和经济犯罪案件中,很多涉案人都与“潜规则”脱不了干系。……如此,势必滋生腐败歪风。
“潜规则”败坏了社会道德,毒化社会风气。“潜规则”为法律所不容,自然为道德所不允。……上述现象的存在,不仅败坏了社会道德,也将使公平、正义在现实生活中无法得到保障和实现。长此以往,人们必将对道德评判标准发生颠覆,对公平价值理念的认识发生错位,歪风邪气将盛行于社会。“潜规则”不除,不仅社会难得和谐,社会稳定的大局恐怕也难以保障。
破除“潜规则”,刻不容缓!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指出:“要认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坚决纠正不正当交易行为,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这是向“潜规则”吹响的开战号角,我们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一定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切实采取行动,展开一场围剿“潜规则”的攻坚战。
策论范文:破除“潜规则”
当前在不少地方、行业、部门和人际交往中,一些人遇事不是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办,总是在这些显规则之外寻求潜规则。诸如,进药得“回扣”、审批得“红包”、贷款得“分成”等等。所谓“潜规则”,相对于显规则而言,大致有隐蔽性、违规性和功利性三个特点。“潜规则“的蔓延,危害了社会机体的健康,损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因此,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决维护显规则权威,破除潜规则势在必行,刻不容缓。
“潜规则”流行,贻害无穷。首先,它严重危害社会和谐。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建立在相应的制度、秩序基础上的,社会公正要靠制度、秩序来维持。而“潜规则”恰恰破坏制度、扰乱秩序,严重败坏党风政风民风,诱发消极腐败现象,侵蚀社会肌体。其次,它严重损害群众利益。近年来,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安全、药品安全、劳动安全、坑农害农、违法违规征收征用土地、教育乱收费、破坏环境资源等问题之所以屡禁不止,一个重要的原因,就在于一些部门和行业不是按显规则办事,而是按“潜规则”乱作为。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必须坚决破除形形色色的“潜规则”。
首先要加强思想教育。对领导干部来说,要重点加强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的教育,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带头树正气,自觉抵制包括“潜规则”在内的各种不良风气。特别是要加强遵纪守法的教育,坚决按党纪国法、规章制度办事,守规矩,讲政策,不给“潜规则”留下可乘之机。
其次要切实建立健全制度。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制度就是显规则,它与“潜规则”具有此消彼长的关系,潜规则泛滥,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制度的缺失或者失灵。因此,破除“潜规则”,不仅要加强思想教育,更要从制度上着手。要不断建立健全针对“潜规则”的制度体系,“潜规则”在哪里出现、在哪里盛行,就要对症下药、针锋相对,设立相应的制度规定,从源头上堵塞“潜规则”的黑洞。“潜规则”的要害是“潜”和“暗”,最怕“阳光”和曝光,所以,破除“潜规则”,要坚持和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听证会制度等各项公开办事制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监督权和知情权。……
总之,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契机和抓手,切实破除行业“潜规则”,对于净化社会风气,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真正实现“四保”目标,具有极其深远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