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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人数和岗位
共计249人,其中:综合类岗位92人,教育类岗位106人,卫生类岗位51人。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东营市户籍或东营市生源的毕业生且具备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户籍须在2013年6月1日前取得;部分招聘岗位、应届普通高等院校(包括择业期内未就业的)本科毕业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学位的户籍、生源地放宽到全国。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学历、学位必须于2013年3月1日前取得;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须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认证材料必须于2013年6月1日前取得。
(五)报考教育类岗位的,除具备国家承认学历、学位外,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综合岗位15限体育类(乒乓球方向)国家一级运动员报考。
(六)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78年6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3年6月1日以后出生)。
(七)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的报考人员,直接到垦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区501室(垦利县中兴路199号)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到7月5日,只要符合垦利县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直接进入面试(面试另行组织),经面试确定的拟聘用人员数不占用此次招聘计划数。
(八)各类岗位的具体要求,详见《2013年垦利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具有东营市户籍、东营市生源或在东营市范围内服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9年、2010年、2011年招募、选派和续聘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的,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定向招聘职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政策。
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该单位人事、纪检、财务、审计等岗位,也不得报考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高校学生、垦利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和方法: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3年7月1日8:00—7月4日16:00
查询时间:2013年7月2日8:00—7月5日16:00
缴费时间:2013年7月2日8:00—7月5日16:00
报名网站:垦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rsj.kenli.gov.cn
具体办法是:
1、个人报名。报考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一寸近期彩色免冠正面照片(电子照片,分辨率为160像素(高)×120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照片务必清晰)。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确认,不能更改。报考人员必须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我县事业单位招聘。
2、资格初审。在报名期间,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前一天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自报名的第二天开始,随报随审)。网上报名期间,安排专人,回答报考人员咨询。
3、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录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务于网上缴费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资格。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2013年垦利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并于2013年7月9日—7月11日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报考的,经确认后免收考务费。报考人员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2013年7月2日-7月5日到垦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区501室(垦利县中兴路199号)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确认时须提供: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对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其中综合岗位26按1:2的比例进行核减)。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考录工作全过程,发现问题的,一经查实,即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公示后,须到垦利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垦利县振兴路203号,垦利县公交公司西邻)服务大厅,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2013年垦利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
报考人员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或有效户籍证明;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已签署就业协议或已就业且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须出具协议签署单位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考教育类岗位的提供教师资格证,报考综合岗位15的提供国家一级运动员资格证书。各种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面向服务基层人员的定向岗位的,办理现场确认手续时,除按要求出具报考非定向岗位人员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外,还需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另外“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要出具县以上主管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上述各种证件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取得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在面试资格审查期间未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考试内容、时间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综合类岗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素质能力测试》,《综合素质能力测试》主要测试考生判断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教育类岗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教育基础知识》主要测试教育学、心理学、师德规范;卫生类岗位(包括综合岗位23)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学基础知识》。笔试采取两科连续考试方式进行,中间收发试卷期间考生不得离场。三类笔试均实行涂卡机读阅卷方式进行阅卷。
2、笔试时间:2013年7月13日
上午8 :30—9 :30 《公共基础知识》
上午9 :40—11:10 《综合素质能力测试》
或《教育基础知识》
或《医学基础知识》
笔试地点及考场安排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按《公共基础知识》占50%,《综合素质能力测试》或《教育基础知识》或《医学基础知识》占50%的比例,以百分制计算成绩,尾数保留两位小数。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数1︰3依次确定面试人员,达不到招聘人数3倍的,按照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设最低分数线,低于最低分数线者不能入闱面试。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7月15日前在垦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二)面试
综合类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其中综合岗位15进行乒乓球技能水平现场测试;卫生类岗位(包括综合岗位23)采取专业综合素质答辩或模拟临床诊断形式进行;教育类岗位采取讲课形式进行(幼师岗位加试特长测试)。实行百分制计分,尾数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在公布笔试成绩时公布。
面试考务费收取标准:每人70元。
(三)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各按50%的比例,采取百分制计算总成绩,尾数保留两位小数。总成绩相同者,按面试、《公共基础知识》、学历等依次确定。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为最终考试成绩。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考试总成绩和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按规定程序即时在垦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总成绩依所报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考察、体检入闱人员。考察和体检,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一组织进行。主要考察入闱人员的基本情况(年龄、学历等)、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体检统一到县级以上医院体检。教育类岗位按《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另依据卫生部《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规定,报考教育29、30岗位的考生,凡患有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及有精神病史者,体检一律按不合格对待。其他类别岗位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入闱人员承担。用人单位或入闱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体检结果公布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提出复检要求的一方负担。对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对因此造成的空缺,按总成绩分岗位依次递补。
考察体检时间:在公布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时公布。
六、聘用和选岗
经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垦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为拟聘用人员办理相关手续。同一招聘岗位存在多个用人单位的,拟聘用人员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
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出现人员空缺的,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岗位只递补两次,递补两次后仍出现人员空缺的不再递补。
新聘用人员列事业编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除规定情形外,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
七、其他
未尽事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决定处理。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垦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546—2885085
监督电话:0546—2521351(垦利县监察局)
垦利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