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潍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山东潍坊经济开发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人数和岗位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50名,具体岗位设置及专业见附件1。
二、考选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身心健康,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规记录;
3、全日制统招普通高等院校2013年应届或往届待就业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本科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88年4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3年4月1日以后出生)。
4、报考学科须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5、在经济区、寒亭区服务的师范类“大学生村官”不受年龄限制;
以上3、4、5项应聘人员均需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2013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13年8月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及教师资格证书,并于报名时签订承诺书,届时不能提供者,直接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4月23日—4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
2、报名地点:潍坊经济开发区北城街道办公楼一楼大会议室(潍坊市民主西街与月河路交叉口东北角,可乘28、60、67路公交车到达)。
3、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提交《山东潍坊经济开发区2013年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一份、《山东潍坊经济开发区公开考选教师应届毕业生信息承诺书》一份(可从潍坊经济区教育网、潍坊经济开发区网站下载)、近期正面免冠同底1寸彩照4张,根据所学专业每人限报一门学科。
2013年应届毕业生毕业证和学位证学校尚未下发的考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明和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报名考务费:初试(面试)70元,复试(说课)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特困大学生,报名时出具由省人事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并提交复印件一份。
(3)对报名人数达不到招录计划数3倍的学科,经招考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予以核减、调整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被核减的计划数添加到其他学科。
4、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试用期全过程,对发现不符合条件和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考选聘用资格。
(二)考试
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
(1)初试(面试)。测试内容为教师应具备的基本素质,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复试人员范围,初试成绩占40%。
(2)复试(说课)。按学科组织说课,测试范围为义务教育阶段相关科目,复试成绩占60%。
百分制计算应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初试、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与考察
按照招聘学科和招聘计划,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按各学科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山东省考选公务员体检标准,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另行通知。
(四)聘用程序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潍坊经济开发区网站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满,应届毕业生拒绝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超过7个工作日即视其为主动放弃资格。
(五)聘用人员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报到后,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分配。新录用教师与工作单位签定聘用合同,占用事业编制,试用期1年,试用期内的待遇实行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见习期工资制,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有关初试、复试、体检、考察、公示等信息请考生及时关注潍坊经济开发区门户网站(http://www.wfjj.gov.cn/)。
咨询电话:0536—8060832 8060903
监督电话:0536—8060838
山东潍坊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