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为县畜牧兽医局公开招聘畜禽屠宰场驻场协检员7名。
一、招聘条件和范围
1、年龄18-35周岁(1978年4月26日至1995年4月25日出生)的男性公民(夜间值班);
2、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同等条件下畜牧、食品、药品等相关专业毕业生优先录用;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责任心强,作风正派。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4月25日至26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二)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市场(县城文化路31号)
(三)报名要求:考生持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以上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式一份),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三张进行报名。考生报名时应填写《高青县畜牧兽医局公开招聘畜禽屠宰场驻场协检员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笔试考务费每人40元。
(四)考生于5月2日凭发票在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分方法。
1、笔试。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内容为动物检验检疫相关知识。
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对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网上公布,考生可登陆“高青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 /)进行查询。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依据招聘计划和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名单。经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放弃聘用资格造成的空缺,根据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报名点和查询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畜牧兽医局组织培训上岗。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由县畜牧兽医局统一到县劳务派遣公司办理用工手续,合同期限为三年。合同期满,经双方同意可续签劳动合同;不同意的,解除用工关系。
五、待遇
工资每月1200元,按有关规定为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附件1:高青县畜牧兽医局公开招聘畜禽屠宰场驻场协检员报名登记表
高青县人才服务中心
高青县畜牧兽医局
201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