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结合我区实际,按照《枣庄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室字[2007]32号) 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枣人社发[2011]21号)的有关规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2年山亭区事业单位招聘计划为50人,其中综合类20人,教育类30人。详见附件1。
报名结束后,确定报名人数与岗位职数的比例达到3:1的岗位,直接开考。对确定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3:1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本次招聘范围和对象限山亭区生源,硕士研究生、在我区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不限生源地。山亭区生源系指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①考生高考前学籍在我区中学的(须提供高中毕业证书原件);②父母或夫妻一方2012年8月1日前具有山亭区常住户口的[须有明确父子(女)、母子(女)、夫妻关系的证明材料],或本人2012年8月1日前具有山亭区常住户口的(如因高考户口迁移未落户的须出具当地派出所迁移证明);③父母或夫妻一方在我区机关企事业单位有正式工作关系的(在企业工作的须有正式招工合同、社会保险金缴纳手册)。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3、综合类(环境监测站普通管理岗位2除外)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经教育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区直中小学教师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须具有相应学科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幼儿园教师面向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且具有教师资格证;4、年龄在18至30周岁 (1982年8月1日至1994年8月1日期间出生)之间,硕士研究生可放宽至35周岁(1977年8月1日之后出生);5、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和其它要求;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7、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山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岗位除外);8、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含已取得本科学历学位的在读研究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党纪行政处分处分期未满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说课)、考核体检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时间:2012年8月10日至8月1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报名地点:山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会议室。报名所需材料: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派遣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相关山亭生源类证明材料(户口簿、户籍证明、正式招工合同、社会保险金缴纳手册、父母或夫妻一方在山亭工作的单位证明等)的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二寸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3张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时须如实详细填写《2012年山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提交的相关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聘报名时,还应提供以下材料: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出具区(县)以上组织部门考核认定、同意报名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区(县)以上人社部门出具的考核认定、同意报名的证明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资格初审的考生需交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留存原件)和低保证(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留存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可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请于2012年8月17日至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到区人社局办公室领取笔试准考证。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进行资格复审。在规定时间内未现场提交有关审查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复审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二)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分标准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综合类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能力测试;教育类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基础知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教学理论相关知识及应用)。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 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2年(指2008年、2009年、2010年招募和选派的),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经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在网上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考试时间为2012年8月19日上午9:00-11:30,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面试
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根据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按照1:3(幼儿教师为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面试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满分100分。综合类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教育类岗位面试分别以说课或才艺展示(幼师)的方式进行。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面试人员需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面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请注意查询山亭区人社局网站(strsj.shanting.gov.cn)、山亭教育信息网(www.stjyw.com.cn)上的相关信息。
(四)考核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均以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不含加分因素)。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考试达到规定比例职位的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的最低总成绩。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教育类考核工作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考核根据岗位条件要求进行,应侧重于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习和工作表现、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审核。考核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因放弃考核体检资格或考核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笔试、面试和总成绩按程序在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张榜公布,相关信息同时在区人社局网站(strsj.shanting.gov.cn) 、山亭教育信息网(www.stjyw.com.cn)发布。
四、聘用后管理及待遇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进入事业编制;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由个人自主择业。试用期执行事业单位见习期工资标准,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办理转正定级手续,工资福利享受其他同类人员待遇,所需费用均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五、招聘纪律
此次招聘,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全程接受区人大、区政协、区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招聘工作的每个环节向社会公开,坚持阳光操作,一个标准选人。为方便群众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电话:8823879,8811352。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提供假证件(证明)、违反考试纪律者一经发现查实,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纪律和制度规定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其它
本次考试不指定教材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报名咨询服务电话:综合类(8823879 8823504);教育类(8811791)。
附件1:2012年山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山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