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同意,沂水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现面向社会招聘部分工作人员, 纳入单位编外工作人员管理范畴。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择优录用,在应聘人员自愿报名、资格审查的基础上,经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合格后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遵纪守法,无违法行为和不良社会影响;
3.品德端正,身体健康,年龄在30周岁以下;
4.热爱质监事业,遵守职业道德;
5.学历和资质条件符合应聘岗位要求,专业对口;
6.报考人员不能报考有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要求。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1.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硕士或博士学位),质量管理或相关专业人员2名,主要从事沂水县质监局直属事业单位质检所的内部质量体系运行管理、大型精密仪器检验及食品检验研发等;
2.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硕士或博士学位),计量管理或相关专业人员1名,从事内部质量体系运行管理、市场营销和计量检定技术创新;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计量管理或相关专业人员2名,主要从事沂水县质监局直属事业单位计量所力学、机电等检测和实验室建设等;
3.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新闻或文秘专业人员1名,主要从事新闻宣传、材料写作,能够系统地组织策划本单位对外宣传,帮助树立部门良好形象。
四、招聘人员的待遇
1.被录用人员到招聘岗位从事相关工作;
2、研究生待遇面议;
3.被录用前3个月为培训期,考核合格后进入试用期,试用3个月考核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成绩特别优秀者可适当缩短培训、试用时间;
4.培训期每人发放生活费500元/月,试用期按照每人每月基本工资600元加绩效工资发放;
正式聘用人员是本科学历的按照每人每月基本工资1000元加绩效工资发放;
正式聘用人员享受养老、医疗、失业保险;
5.不解决住宿问题;
6.其它事项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五、招聘的程序
1.报纸、网络、张贴通知等渠道发布用人需求;
2.组织报名和报名资格审查,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具体要求见附件;
3.组织考试,报名结束将组织材料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电话通知。
考试内容:
(1)公务员基本知识(申论和行政能力部分)
(2)相关专业知识
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分笔试和面试各占50%的比例合并计算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1:3的比例进入面试。
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可直接参加面试;
4.确定培训试用期人员,上报市局备案;
5.签订培训和试用期合同,进行培训考察和试用;
6.择优录用,签订聘用用人合同,办理保险等。
二〇一一年十月九日
附件2:
报名事项
报名时间:2011年10月13日至2011年10月31日;
报名地点:县质监局二楼办公室;
联系人:卢新强
联系电话: 2232990;
所需材料:报考人员持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本、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张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和报名表一张;
报名表可到临沂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www.lyzj.gov.cn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