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进入体检范围的考生:
根据《2011年全市公安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考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我市将组织2011年报考全市公安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考聘工作人员进行体检,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体检的人员
参加体检的人员根据考聘计划和体能素质测评结果在体能素质测评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及集合地点
体检时间:2011年9月28日(周三)7:30—12:00
集合地点:请参加体检人员于9月28日7:00前到临沂市公安局(金雀山路83号)大门前集合,统一乘车前往体检地点。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所要求的人民警察职位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集合点名后,领取装手机的信封,写好姓名,关闭手机并装入信封,交工作人员集中保管,未上交者一经发现,取消体检聘用资格。
(二)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本人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用纸袋装好,写好姓名及毕业院校等)参加体检;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集合并参加体检,否则视作放弃体检。
(三)体检人员要遵守纪律,按体检程序和要求参加体检,不得向医生及工作人员泄露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毕业院校等个人信息,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规定,影响体检。
(四)体检人员要听从指挥,服从管理,积极配合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工作,维护体检秩序。不允许单独行动,不允许家长跟从陪同。违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参加体检,体检期间不得私自与他人联系。
(六)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七)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体检当天早晨须空腹(不能吃饭、喝水等)。
(八)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要事先告知带队人员,勿做X光检查。
(九)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录用。
(十)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费用自理。
(十一)考生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可以按有关规定进行复检。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进行一次,由市公安局统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十二)参加体检的人员须携带体检费用260元(自备零钱)。
此通知。
中共临沂市委组织部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临沂市公安局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2011年全市公安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考聘工作人员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