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区委、区政府同意,依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有关规定,决定采取公开报名、差额竞争方式面向全区教育系统竞聘实验学校校长、副校长人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聘职位
校长1名,副校长2名。其中分管初中工作的副校长1名,分管小学工作的副校长1名。
二、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品德,作风正派,顾全大局,处理事情公正公平,为政清廉;
2、具备良好的人际关系和组织、沟通、合作能力;
3、能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有较高的教育理论水平;
4、熟悉教育教学工作,有较丰富的教育教学管理经验,教育教学成绩突出;
5、近三年(2011—2013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二)资格条件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备教师资格;
3、竞聘校长职位的应有担任中学校长职务经历;竞聘分管初中工作的副校长职位的应有担任中学校长、中学副校长或3年以上中层正职经历;竞聘分管小学工作的副校长职位的应有担任小学校长、小学副校长或3年以上中层正职经历;教育局机关中层负责人可参与副校长职位竞聘。任职经历以任职文件为准。
三、方法步骤
(一)发布公告。向各镇(街道)教育办公室、区直学校下发通知,并在钢城区人民政府网、钢城教育信息网发布公告,公布职位数额、任职资格条件、选任方法和程序,进行动员发动。
(二)个人报名。符合任职条件、个人有意愿参与竞争者均可填报《钢城区实验学校竞聘校长、副校长人选报名表》。每人限报1个职位。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并盖章后,报区教育局人事科。
(三)资格审查。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对申报人资格进行审查,对报名情况进行汇总。
(四)公开竞争、演讲。竞聘人员进行脱稿演讲,主要介绍个人竞聘优势、任职打算。打分采取结构化面试打分办法,总分100分,对演讲人教育理念、教学管理能力、改革创新意识、精神状态、语言表达、仪态仪表等方面进行赋分。演讲时间每人15分钟以内,演讲得分现场公布。演讲成绩按70%计入总分。
(五)组织考察。根据演讲成绩每一职位按1:3的比例确定差额考察对象,对确定的校长、副校长差额人选进行考察。考察采取民主测评和座谈的方式进行。民主测评范围为校长、副校长差额人选所在单位全体在职在编人员,民主测评结果按优秀100分、合格80分、基本合格60分、不合格40分,加权平均计分后按20%计入总分。镇(街道)学校差额人选座谈人员范围:教办主任、副主任,所在单位中层以上干部。区直学校差额人选座谈人员范围:所在单位中层以上干部。座谈结果按好100分,较好80分,一般60分,较差40分,加权平均计分后按10%计入总分。
(六)任前公示。根据演讲成绩和考察情况,拟定校长、副校长人选初步意见。对任职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七)聘任校长、副校长。按照有关程序履行聘任手续。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所需材料
报名时间:2014年7月10日
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报名地点:区教育局人事科
报名所需材料:1.有效证件。(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及以上证件的复印件。) 2.登记表。登陆“钢城区人民政府网”、 “钢城教育信息网”下载填写《钢城区实验学校竞聘校长、副校长人选报名表》(附件2),经所在单位同意盖章后报名。
联系电话:0634—6881134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区教育局
2014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