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优化干部队伍结构,促使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和我区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区各级党政机关公开选拔部分年轻科级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职位
1、区直部门正科职位8个。其中:区远程教育中心、团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科职位各1个;法检系统主任科员职位1个;事业单位正科职位3个。
2、区直部门副科职位7个。
二、报名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扎实,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报考区远程教育中心、团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科职位及法检系统主任科员职位的须具有公务员身份,其中报考法检系统主任科员职位的还须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并具有相应的法律工作经历。
4、报考区远程教育中心正科职位的须为中共党员。
5、报考正科职位的年龄须在29周岁以下(1982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报考团区委正科职位的年龄须在27周岁以下(1984年8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副科职位的年龄须在27周岁以下(1984年8月1日以后出生)。
6、报考正科职位的须任副科级职务满1年或科员满4年(任副科级职务不满1年的,须与任科员时间累计相加满4年);报考副科职位的须任科员满1年。
7、2009-2011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8、身体健康。
任职时间截至2012年8月31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正在从事涉及国家安全或重要机密工作的;(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3)党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未满或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4)其他原因影响报考的。
三、选拔程序
1、报名。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职位,由各单位统一组织报名。
2、资格审查。区委组织部会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数与选拔数量的比例达不到5:1的,相应核减职位数量。
3、笔试。以《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依据,采取集中闭卷考试形式进行。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为3:1。
4、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确定应试者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确定考察人选。
5、组织考察。区委组织部统一安排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对是否适合和胜任选拔职位作出评价。
6、决定任用。区委组织部根据考察情况和综合成绩研究确定拟任用人选,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有影响任用问题的,按照考察情况和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任职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间,按照有关规定享受相应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不合格的免去试任职务,由原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四、报名及考试要求
1、报名时间:2012年7月6日至7日。
2、报名地点:区委组织部208会议室。
3、报名时须提交《2012年天桥区公开选拔年轻科级干部报名登记表》(表样附后)一式两份,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任职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背面注明单位、姓名)。
4、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当场发放准考证。
5、笔试时间:2012年7月11日。参加笔试人员须持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6、面试时间拟于笔试后一周内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公开选拔工作在区委领导下,由区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为加强对公开选拔工作的监督,设立监督举报电话。一经发现违规行为,严肃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85812380
本公告由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中共天桥区委组织部
2012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