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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2016年莱阳市卫计、教体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以下简称“《简章》”)规定,现将莱阳市卫计、教体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合格线和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笔试成绩在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且高于或等于招聘岗位现场资格审查最低分数(详见附件)的应聘人员,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因应聘人员现场资格审查未或弃权等原因造成的面试人员空缺,招聘主管机关将电话通知递补,请笔试成绩在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按照《简章》及《2016年莱阳市卫计、教体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简章》附件2,以下简称“《应聘须知》”)规定,认真做好相关准备,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一、笔试成绩合格线
2016年莱阳市卫计、教体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合格线统一确定为36分。
二、现场资格审查时间
2016年10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三、现场资格审查地点
莱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莱阳市金水路7号)5号楼三层301会议室。
四、现场资格审查程序
第一步:提交资格审查材料。考生到招聘岗位资格审查处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第二步:缴费。考生持经审查人签字的资格审查材料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按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规定,面试考务费标准为70元)。
第三步:领取面试通知书。缴完费的考生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五、提交的材料
现场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笔试准考证、填写完整的《2016年莱阳市卫计、教体系统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空白的部分考生要填写完整,学习简历从初中开始填写)、亲笔签名的《莱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承诺书》及1寸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照片2张。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基层服务毕业生除携带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护士执业证书、与主管部门签订的聘用合同、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出具县以上组织、人社(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社(人事)部门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已录用到机关、事业单位的基层服务毕业生,还须提交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未享受服务基层项目优惠政策的证明材料(基层服务毕业生除审查上述材料,还要对照省主管部门提供的基层服务毕业生名册进行审查)。
未派遣的毕业生须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护士执业证书、身份证、毕业生就业主管机关签发的报到证。
其他报考人员须提交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护士执业证书、报到证、身份证、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中小学教师报考须提交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实行人事代理的,除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信外,还须人事代理机构出具人事代理证明信;实行个人人事代理的,由人事代理机构出具个人人事代理证明信。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按照《简章》附件3格式)等。
招聘岗位有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其它相关材料。
六、注意事项
1、现场资格审查必须由本人亲自到场,不得委托他人。
2、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后第二天内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因故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面试后二日内提供。本人未在当天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指定材料,均视为弃权。
七、其他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递补通知等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3、领取《面试通知书》后,应仔细核对《面试通知书》姓名、报考职位等信息,避免错领情况发生。
4、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简章》及《应聘须知》办理。
咨询电话: 0535-3365512
附件:2016年莱阳市卫计、教体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审查最低合格分数线 .xls
莱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