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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利津县治安巡防中心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2018年利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现将2018年利津县治安巡防中心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按照7月2日《关于2018年利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进入考核体检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公布的治安巡防中心所属事业单位入围人员名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二、集合时间、地点
2018年7月12日上午7:30前在利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利一路106号金凤凰大厦)楼前广场集合。
三、有关事项
1、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单、体检费用500元(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集合,否则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3、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4、体检时需进行采血、彩超等检查,当日早上不能进食及饮水。
5、女性体检者月经期间、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要事先告知工作人员和医护人员。
6、对隐瞒病史或弄虚作假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7、参加体检不准携带各类通讯工具。
考生因各类原因主动放弃考察体检资格的,请及时与招聘办公室联系(0546-5680621),并书面提出放弃考察体检资格的申请,经研究同意后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
利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八年七月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