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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临沂市“沂蒙优才”计划兰陵县岗位资格审查时间5月16日-17日
为切实做好临沂市“沂蒙优才”计划兰陵县引进岗位资格审查工作,根据《2019年山东省临沂市“沂蒙优才”引进工作人员公告》和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资格审查有关要求
根据公告的要求,网上报名结束后,初审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能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人员,取消其引进资格。
二、岗位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时间:5月16-17日(9:00-12:00,14:30-18:00)。
地点:临沂理工学校校内体育馆(兰陵县卞庄街道兰陵路东段,兰陵县长途汽车站乘坐5路公交车,在临沂理工学校站下车即可)。
三、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
(一)《2019年山东省临沂市“沂蒙优才”引进现场资格确认表》(见附件1)。
(二)《山东省临沂市2019年“沂蒙优才”计划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原件各1份。
(三)与报名表同底版1寸照片2张(背面提前写好姓名)。
(四)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正反两面在同一张纸上)。
(五)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国内高校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在读院校出具的有关学历和专业证明(可以是毕业院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须含学校盖章的学习成绩单)。海外留学人员,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第三方机构中文翻译版原件)。应届毕业生应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到期未取得的不予聘用(考生应提前准备保证书)。
报名登记表所填毕业院校需与毕业证完全一致,报考县直事业单位岗位B的考生,毕业院校不在附件2规定的重点高校名单内的,一律审核不过。
(六)在职人员,须提供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国有大型企业人员,除所在单位盖章外,需加盖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公章;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加盖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盖章;劳务派遣人员,需加盖现工作单位和派遣公司公章。
材料中所涉及的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上述材料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推荐表等证件原件审查后交还本人外,其他材料均需暂存。
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面谈、面试资格。如放弃面谈、面试资格审查,请于2019年5月15日前发送本人签字按手印确认的《放弃面试(面谈)资格声明》(附件3)拍摄的清晰照片至邮箱llxwzzbrck@ly.shandong.cn。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本公告资格审查对象为兰陵县引进岗位网上报名初审人员,并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
(二)请资格初审人员提前准备好现场资格确认材料,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确认。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时,需本人参加审查,不得由他人替代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未按照本公告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弃权。
(三)面谈、考试考核具体办法、时间地点,将于现场资格确认后在网上公布,请注意浏览兰陵县人民政府网站信息,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四)因资格审查地点处于公共区域,为防止扰乱办公环境,考生不得大声喧哗,陪同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审查区域。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遵从人才引进管理部门统一安排,其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内容之一。考虑资格审查人员较多,届时场地较为拥挤,建议合理确定出行时间、出行路线和出行方式。
咨询电话:15725956599。
附件:
附件1:2019年山东省临沂市“沂蒙优才”引进现场资格确认表.doc
中共兰陵县委组织部
兰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