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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公务员面试】2019淄博公务员面试6月2日在市住建局进行资格审查
根据《2019年淄博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现就淄博市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合格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资格审查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人员范围
根据笔试成绩,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录用计划和规定比例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二、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1、资格审查时间
2019年6月2日(星期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6:00,时间一天。
2、资格审查地点
张店区人民西路30号市住建局六楼视频会议室。
三、资格审查材料
1、《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1份;
2、《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本人签名)1份;
3、笔试准考证1份;
4、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3张;
6、职位要求的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应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资格审查时学历学位证书已经发放的要一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非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在职人员报考的,应同时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已与用工单位签订就业(定向培养)协议或劳动合同的,应出具用工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以上介绍信经招录机关同意,也可在体检和考察前提供;
留学回国人员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应提交2019年3月前取得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我省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须同时提供毕业时取得的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取得学历证书的人员,还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所报考的职位有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等要求的,须提交相应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此外,报考人员还应提供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注意: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须在2019年3月前取得。
7、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①考生资格审查时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工作单位不一致的,应提供与原单位解约的证明材料和现工作单位的同意报考介绍信;
②考生报名时待业,资格审查时参加工作的,由考生写出情况说明并由现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介绍信;
③请考生妥善保存笔试准考证,以备参加面试、体检和考察时使用。
四、其它事宜
1、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须提交书面放弃资格审查材料,内容包括姓名、准考证号、报考部门、报考职位、放弃事由、联系电话、日期等,上述内容须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填写,并由本人签名后传真至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传真电话:0533-3184096)。
2、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不符合招录职位要求、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除事先经招录机关同意外),由招录机关提出意见,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取消面试资格。因资格取消或弃权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时间截止到2019年6月18日。
3、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但被审查为缺件的,及事先经招录机关同意推迟递交材料的,可在6月4日(星期二)上午10:00前补充材料。招录机关审查完成后,统一报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
4、参加资格审查人员须及时登录“灯塔-淄博党建”网站(http://www.zbdj.gov.cn)“录用公务员专题”查询审查结果、面试通知单领取时间及方式。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5、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审核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特别提醒:请有关考生及时登录“灯塔-淄博党建”网站“录用公务员专题”关注相关信息,并保持通讯联系畅通,通讯方式如有更改,请及时与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电话0533-3184096)联系,以免因沟通不畅影响资格审查及面试等事宜。若因更换手机未及时与考录主管机关沟通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负责。
附件:
淄博市公务员局
2019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