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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信息,请点击查看》》2019山东省高校招聘辅导员、教师简章汇总
2019青岛理工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4人
一、招聘单位简介
青岛理工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理工结合,土木建筑、机械制造、环境能源学科特色鲜明,理、工、经、管、文、法、艺多学科协调发展,科学教育与人文教育相结合的多科性大学。学校是山东省重点建设的应用基础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
学校现辖市北、黄岛、临沂三个校区,市北校区地处青岛市区,黄岛校区位于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沂校区位于沂蒙革命老区费县,在校生3万余人。学校现有全职日本工程院院士1人,全职俄罗斯工程院、俄罗斯自然科学院两院院士1人,特聘中国科学院院士1人、中国工程院院士3人、外籍俄罗斯联邦科学院院士1人。现有国家“千人计划”人选3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4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获得者3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23人;泰山学者优势特色学科领军人才1人,泰山学者11人,泰山学者青年专家3人,香江学者2人,山东省高等学校首席专家5人,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4人,山东省自然科学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1人,青岛市创新领军人才7人;拥有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1人,国家“万人计划”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1人;国家教学名师1人,全国模范教师1人,全国优秀教师7人,山东省教学名师11人,山东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学团队1个。
学校设有13个教学院部。拥有2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0个二级学科博士点、2个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8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62个二级学科硕士点、7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16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63个本科专业,土木工程获批山东省首批一流学科,机械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获批山东省一流学科(培育);拥有冶金炉渣高效资源化利用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城镇污水处理与资源化国家地方联合工程中心、教育部工业流体节能与污染控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海洋环境混凝土技术工程研究中心等40个国家、省部、市级重点实验室(基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设有海洋环境混凝土技术创新引智基地(111计划)、山东省高校蓝色经济区工程建设与安全协同创新中心、山东省高校水污染控制与资源化协同创新中心、山东省高校激光绿色智能制造技术与装备协同创新中心、山东省高校滨海城乡建设工程材料性能提升与绿色建造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快速制造国家工程研究中心-青岛示范中心、海尔-理工博士后工作站研发基地、山东省高校大学生创业教育研究基地等。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9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8〕66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工作需要,青岛理工大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29名,管理七级以下岗位工作人员5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要求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
4、 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8年7月23日以后出生);
5、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青岛理工大学官方网站(http://www.qut.edu.cn)和青岛理工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hch.qut.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符合岗位需求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青岛理工大学人才招聘网上报名平台(http://qzpta0.chinasyks.org.cn/New_qtech/index.html#/index),选择相应报名岗位,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及时关注审核状态。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结束后,对资格初审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报名材料包括:
(1)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扫描件;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交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2)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就业推荐表扫描件,并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3)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可在考察体检时提供;
(4)应聘辅导员岗位还需提供:①中共党员证明。中共党员证明由所在党组织开具;②主要学生干部证明。主要学生干部是指本科和研究生阶段担任过班长、团支书、党支部书记、学生会或研究生会部长及以上职务,须提供经证明人签字、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
(5)申报材料中涉及的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和《青岛理工大学初级岗位应聘登记表》(网上报名平台可自动生成)需在现场资格确认时提供,学校审核后退回原件,留存复印件。
报名时间:信息发布之日至2019年7月31日。
2、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为系统审查,应聘人员可登录人才招聘平台查看报考信息“审核状态”,资格初审人员审核状态显示为“信息审核”。
3、现场资格确认
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确认,逾期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现场资格确认时间:2019年8月2日上午08:30-12:00;现场资格确认地点:青岛理工大学市北校区1号教学楼200阶(青岛市市北区抚顺路11号)。
4、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三)考试
1、笔试
(1)笔试考察范围
教师岗位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所必需的专业知识;教辅岗位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所必需的理论知识和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辅导员和管理岗位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所必需的基础知识和与岗位相适应的相关理论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
(2)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
(3)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按1:3的比例以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4)笔试时间:2019年8月3日上午8:30-10:30;笔试地点:青岛理工大学市北校区1号教学楼。
2、面试
(1)面试方式
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课堂试讲和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课堂试讲、技能测试成绩各占50%,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所具有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教学效果等综合素质。教辅岗位采取答辩和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答辩、技能测试成绩各占50%,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从事岗位工作所具备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技能表现等。辅导员岗位和管理岗位面试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从事岗位工作所具备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敬业精神、语言表达和组织协调能力等。
(2)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才有资格进入考察范围。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面试时间定于2019年8月4日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在青岛理工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hch.qut.edu.cn/)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照1: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走访调查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心理健康、团队协作能力、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
对于考察合格人员,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此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并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人员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按照国家、省、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 :董老师 闫老师 王老师
电 话:0532-85071082 0532-85071087
地 址:青岛市市北区抚顺路11号
邮 编:266033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9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8〕6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青岛理工大学
2019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