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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枣庄市山亭区公共服务岗位招聘26人 7月29日-8月5日报名
为切实做好我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提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益性岗位工作能力和效率,推动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根据《山亭区购买公共服务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暂行办法》(山政办字[2009] 21号)、市人社局、财政局《关于印发<枣庄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枣财社[2019]19号)等文件有关规定,现面向全区公开招用劳动保障协理员,本次共招收26人。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用范围
招用范围限山亭区就业困难人员,重点是城乡零就业家庭、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中,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年龄35周岁(1984年7月以后)以内。现有基层服务岗位已安置就业的困难人员,本次不再招用。
二、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就业困难人员,重点是城乡零就业家庭、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中,应往届高校毕业生;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党纪行政处分处分期未满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有作弊行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
三、报名方法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29日-8月5日 ,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
2、报名地点:山亭区人力资源服务大厅。
3、报名所需材料:毕业证书、报到证(派遣证)、身份证、城乡零就业家庭、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二寸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8张进行现场报名。填写《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和《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表》。(表样附后可自行下载或去户籍所在地人社所领取)
四、招用后管理及待遇
招用的公共服务岗位,按照“谁用人、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由用人单位负责管理。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相关手续由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审核办理。公共服务岗位人员的劳动报酬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社会保险缴费标准按当地最低缴费基数执行。
招用人员首次聘用期限为一年,一年后,经考核合格、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继续聘用,依据相关规定最长聘用期限为三年。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名咨询服务电话:8811539 881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