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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缓解我县教育、卫生技术人员急缺的现状,提升公共教育、卫生服务水平,根据我县教育、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鲁人社规[2017]21号)、《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全省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发[2018]44号)、《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44号)等相关规定要求,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确定为我县教育、卫生系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年龄应为40周岁以下(1979年7月2日以后出生);
(六)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对报考教师岗位的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报名时对教师资格证书暂不作要求,但必须在一年试用期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不能应聘;不实信息获得招生录取资格的人员不能应聘;有违法犯罪记录及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能应聘;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不能应聘;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不能应聘;冠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不能应聘;已签订合同(协议)而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不能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根据国家和省里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6年、2017年、2018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其中,“三支一扶”计划为2016年招募人员)报考的,以及冠县籍退役大学生士兵,可以报考定向招聘岗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本次招聘中面向应届毕业生报考岗位,是指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于2020年毕业的学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计划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岗位汇总表》。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7月2日 9:00-7月4日16:00
查询时间:2020年7月2日11:00-7月5日12:00
报名网址: 冠县人才网(http://gx.lc-rc.com)
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上传本人1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应聘人员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单位初审前多次登陆提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0年7月2日11:00-7月5日10:00
卫生类考生由卫健局负责初审;教育类考生由教体局负责初审。负责初审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相应类别考生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公布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初审的考生,报名信息不能更改。网上报名期间,初审部门要安排专人值班,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同时,要严格把握公开招聘政策,认真审核应聘人员报名信息,做好资格初审工作,确保审核公正、公平。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0年7月2日11:00-7月5日16:00
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冠县人才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后,应立即下载打印《冠县教育、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冠县教育、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2020年7月21日9:00-7月26日9:30考生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根据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40元。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后,于7月2日9:00--7月5日12:00前的工作时间内,将减免材料(见《应聘须知》)进行拍照或扫描后,发送至邮箱gxrsjkszx@lc.shandong.cn,并拨打电话19163559612进行确认,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确认且又未缴费的视为放弃。
报名结束后,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合并招聘岗位内个别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取消或核减的招聘计划,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将取消或核减的计划调剂到该合并招聘岗位内报考比例较高的岗位;高中、初中教师招聘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取消或核减的招聘计划,将其依次调剂到冠星小学、二实小、东古城联校语文、数学、英语报考比例较高的岗位;小学专业体育教师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取消或核减的招聘计划,调剂到相应小学公共体育教师岗位,取消、核减和调剂的招聘计划及时在冠县人才网公布。对取消招聘岗位的人员,按规定时间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
四、考试与资格审查
考试分笔试、特长测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报考教育类专业体育教师岗位的采取笔试、特长测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报考其他岗位的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笔试
笔试分为教育和卫生二大类,各类均考一科。教育类的笔试内容为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等)和学科专业知识(包括学科素养、运用学科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40%和60%;卫生类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40%和60%,其中,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药学、检验、中医、护理五类分别命题。
笔试时间:2020年7月26日,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二)特长测试
笔试结束后,报考教育类专业体育教师岗位的考生进行特长测试,具体测试时间、内容及相关要求见附件3《特长测试方案》。
测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特长测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生综合素质成绩。
(三)面试人选确定和资格审查
笔试结束后,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按1:3的比例(招聘10人(含)以上的按1:2)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其中,报考教育类专业体育教师岗位的以综合素质成绩确定,报考其他岗位的以笔试成绩确定。笔试成绩、特长测试成绩、综合素质成绩和面试人选名单按规定程序,在冠县人才网公布。
取得面试人选资格的应聘人员,按招聘岗位要求,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提报的材料见《应聘须知》。
面试人选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按笔试成绩(综合素质成绩)依次递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提报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有权取消其面试资格。
(四)面试
应聘卫生类的考生采取结构化测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应聘教育类的考生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
面试工作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组织实施。面试考官全部异地聘请。
根据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为每人70元。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面试设定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6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综合素质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综合素质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对于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综合素质成绩)的高低确定,笔试成绩(综合素质成绩)再相同的则按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三位确定。拟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名单在冠县人才网公布。
五、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人员确定后,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组织考察、体检。考察主要了解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报的有关材料信息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档案专项审核的要求审核档案材料。
体检在县级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按医院要求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岗位空缺,按本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的高低依次等额递补,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综合素质成绩)的高低确定,笔试成绩(综合素质成绩)再相同的则按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三位确定。
六、公示聘用
经考察、体检合格,拟确定的聘用人员,对应聘合并招聘岗位的人员,根据应聘岗位,按考试总成绩(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具体单位(定向招聘岗位考生与其同类岗位考生成绩混排确定顺序),应聘其他岗位的按实际应聘单位确定。所有拟聘用人员单位确定后,在冠县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发放《聘用通知书》,凭《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或报考教育类应届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合同。
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聘用人员,按照《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纳入聘用单位人员控制总量,按照备案制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所有人员聘用后须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3年,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离职的,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七、其他
特别提示:
《简章》附件与《简章》具备同等效力,请各位考生仔细阅读并理解《简章》及附件相应规定,做到诚信报考。
疫情时期,考生应特别注意阅读附件5《笔试疫情防控注意事项》,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注意事项相关要求,做好电子健康通行码的申领使用,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对来冠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或国外旅居史的等相关情况的人员,应于7月1日前向冠县疾控有关部门对接申报,按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凡无法提供通行码及相关检测证明的,将不得进入考场。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冠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期间的公告、公示等事项均在冠县人才网公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以免影响报考。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635—5237676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19163559612
八、本简章解释权归冠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
2、2020年冠县职教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备案制).xls
1、2020年冠县教育、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初级岗位汇总表(事业编制).xls
3、2020年冠县教育、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
冠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二0二0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