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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淄博张店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8月10日进行资格审查
根据《2019年张店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告》的规定,现将张店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面试前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人员范围
张店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应聘人员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面试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首批进入面试前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弃权或面试前资格审查不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因此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取消面试资格及递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将适时在“张店区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区级部门(单位)信息公开-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栏目(http://www.zhangdian.gov.cn/)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并保持通讯畅通。
二、面试前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一)首批面试前资格审查
1、时间:2020年8月10日(周一)8:30-11:30;13:30-16:00。具体安排见附件1。
2、地点:张店区市民中心(新村西路220号)二楼西区D15--D22。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的,除事先经招聘单位主管机关同意外,视为弃权。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但被审查为缺件的,及事先经招聘单位主管机关同意推迟递交材料的,可在8月12日(周三)8:30-11:30补充材料,补充材料地点为张店区市民中心二楼西区D15--D22。
三、进入面试前资格审查范围人员需提交的材料
请应聘人员提供以下材料并按以下顺序整理:
1、笔试准考证、诚信承诺书各1份;(见2019年张店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告)
2、户口本、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各1份,身份证丢失的可提交临时身份证;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验证打印)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位证书网上查询结果1份(登陆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www.chinadegrees.com.cn)验证打印网页或截图)或教育部学位认证报告。军队系统相关学位授予单位颁发的学位除外。
4、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聘的,还需同时提交教育部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须在报名首日之前取得)和原版成绩单(附正规翻译公司出具的中文翻译件)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高级技校及技师学院毕业生还需同时提交与专业、学历相符的高级工或预备技师(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因学校未将信息录入全国技工院校毕业证书查询系统,导致无法在全国技工院校毕业证书查询系统查到有关信息的,应提交学校出具的对于学历情况及未录入信息情况的书面说明。
6、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香港和澳门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7、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定向委培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可参照附件3样式出具)或解聘证明。
劳务派遣人员应聘的,提交的同意应聘证明需加盖派遣单位和工作单位双方公章。
报名时属在职人员后解除劳动关系的,应提交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解除就业协议书、档案代理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提供证明时间应在报名时间之后)。
对在职人员出具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确有困难的,也可在面试成绩公告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否则视为弃权。
四、其他事宜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审核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面试前资格审查必须由本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规定时间参加审查的,可委托他人进行审查,被委托人应携带委托书以及本人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资格审查。
(三)进入市民中心需佩戴好口罩并出示健康码。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2019年张店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告》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张店区民政局 0533-2157402
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33-3148986
附件1:2019年张店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进入面试前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xls
原文链接:http://www.zhangdian.gov.cn/art/2020/8/4/art_6391_19894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