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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现将2020年威海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开选调)公务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
公开遴选(公开选调)职位为威海市市直机关乡科级正职以下领导职务和一级主任科员以下相当职级层次的职位。分两类:一是面向符合条件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二是专门面向符合条件的选调生。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1.公开遴选
(1)威海市县级以下(含市属开发区)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担任乡科级正职以下领导职务和一级主任科员以下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
(2)威海市县级以下(含市属开发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担任乡科级正职以下领导职务和一级主任科员以下相当职级层次的工作人员(含县级机构改革转隶到机关事业单位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中央、省属单位设在威海市的县级以下机关(单位)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名。
2.公开选调
(1)威海市内、外各级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担任乡科级正职以下领导职务和一级主任科员以下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不含聘任制公务员。
(2)威海市内、外各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担任乡科级正职以下领导职务和一级主任科员以下相当职级层次的工作人员(含机构改革转隶到机关事业单位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认可。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
上述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行政村(城市社区)以及企业、事业单位(市级以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工作的经历。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报名人员应符合在本级机关单位工作的最低年限要求。乡镇机关新录用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最低年限为5年;没有规定的,须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
3.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除公开遴选(公开选调)职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外,报考公开遴选职位的人员,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84年9月以后出生),其中,担任科级领导职务及四级主任科员以上相当职级层次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9年9月以后出生);报考公开选调职位的人员,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
5.具有公开遴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
6.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公开遴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和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2020年9月,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公开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或在任职试用期内的。
7.未经县级以上任免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人员所在的同一机关。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职位查询
公开遴选(公开选调)职位及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2020年威海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2020年威海市市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统称《职位表》,见附件)。报名人员如需咨询有关事项,可按《职位表》公布的咨询电话与遴选(选调)机关联系。
(二)报名
采取报名人员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9月11日9:00至9月17日16:00。
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登陆“灯塔—威海组工在线”(http://www.whzzb.gov.cn)进行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填写提交报考信息。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进入“2020年威海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开选调)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报考信息,报名人员以报名时所在单位和所任职务职级报考,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报名和参加考试须使用同一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人员限报1个职位,在资格审查前多次登录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
报名人员须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职位表》中的各项具体要求,确定属于遴选(选调)对象范围并符合遴选(选调)条件之后,再根据《职位表》选择符合要求的职位进行填报。遴选(选调)职位中的选调生定向职位仅面向符合条件的选调生报考。符合其他遴选(选调)职位报名资格条件的选调生,也可报考其他职位。因错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负责。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2.打印相关材料。报名人员填写提交报考信息后,打印自动生成的《2020年威海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报名推荐表》或《2020年威海市市直机关公开选调报名推荐表》(以下统称《报名推荐表》),并不得进行改动。本人在《报名推荐表》签字并经县级以上任免机关组织人事部门盖章同意。其中,报考选调生职位的,须由县级以上组织部门审核盖章;县级以下机关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参加报考的,须由县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其他参加报考人员,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任免机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3.扫描发送《报名推荐表》。报名人员于2020年9月17日16:00前将本人签字及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扫描为PDF格式发送至遴选(选调)机关指定的报名邮箱,邮箱地址详见《职位表》。邮件“主题”和上传材料名称统一为“考生姓名+手机号码”。凡只在网上填写提交报考信息,9月17日16:00前未向遴选(选调)机关指定邮箱发送PDF格式《报名推荐表》的,遴选(选调)机关不予资格审查,视为报名无效。
报名人员注册虚假报考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报名人员应当在9月11日10:00至9月18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资格审查。报名期间,对遴选(选调)机关要求补充信息的,应当及时完整地补充报名信息。未资格审查的人员,可在9月17日16:00前改报其他职位。报名资格一经报考机关审查,有关信息不能更改。
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遴选(选调)工作全过程。对涉及报名资格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不符合遴选(选调)职位资格条件的,取消本次遴选(选调)报名资格。
(四)计划核减及其他
各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遴选(选调)职位计划数量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资格条件或要求特殊的职位,经威海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2:1。
对未达到规定比例的遴选(选调)职位计划,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取消或按比例核减。已报考取消职位的报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五)打印准考证
网上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须于9月24日9:00至9月26日9:30,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主要测试报名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设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威海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遴选(选调)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0年9月26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名人员须严格履行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加强自身健康管理,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考生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等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报名人员可于2020年10月中下旬登陆“灯塔—威海组工在线”(http://www.whzzb.gov.cn),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二)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
1.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名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数与职位计划数量的比例一般为3:1。笔试人员均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职位,取消遴选(选调)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情况,成绩相同人员均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进入面试范围的报名人员须向遴选(选调)机关提交本人《报名推荐表》、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遴选(选调)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
凡信息不实或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以及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3.面试组织。面试由威海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的比例,计算考试综合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察与体检
(一)考察
根据遴选(选调)职位计划和考试综合成绩,按照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考察对象。报名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能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与遴选(选调)职位计划数量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5:1。
遴选(选调)机关要选派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选调)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
考察组要严格审核考察对象的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诚信档案记录、廉洁自律和违纪违规情况等),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要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影响任用问题的,终止其遴选(选调)程序。
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二)体检
考察工作结束后,遴选(选调)机关根据考察情况,结合职位要求确定体检人员。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由遴选(选调)机关报威海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从同职位考察对象中确定递补人选。
六、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遴选(选调)机关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集体讨论决定拟任职人员,并在“灯塔—威海组工在线”(http://www.whzzb.gov.cn)和拟任职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遴选(选调)机关要将拟任职人员《遴选登记表》、考察材料、诚信档案记录和廉洁自律情况等报威海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任职和备案手续。确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可以空缺。考生自愿放弃遴选(选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有关情况通报报名人员现任职单位,并将有关材料存入个人干部(人事)档案。遴选(选调)人员所任职务职级以报名时为准,发生变化的不予认可。
七、其他
本次公开遴选(公开选调)的职位及其资格条件,由遴选(选调)机关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由中共威海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631-5231235
技术与考务咨询电话:0631-5226661
附件:
中共威海市委组织部
2020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