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威海(高区、经区、临港区、乳山)管委选拔优秀人才辅导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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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优秀人才25人 11月4日起报名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是1992年10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国家级开发区,是威海市改革开放的桥头堡和产业崛起的新城区,目前已跻身国家产城融合示范区和山东省服务贸易集聚示范区。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打造高素质专业队伍,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招聘优秀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5个岗位。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0年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优秀人才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5.无个人不良记录。
有关工作经历等计算时间截止到2020年10月31日。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应该回避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初审,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4日9:00—11月8日16:00
查询时间:2020年11月4日14:00—11月8日18:00
报名网站: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 http://www.eweihai.gov.cn
(一)个人报名
报名人员登陆报名网站,如实填报个人报名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一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上传的照片应保证清晰可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二)资格初审
工作人员按照岗位任职条件对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申请材料信息不全或者不符合公开招聘条件的,将取消报名资格。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对紧缺专业岗位公开招聘报名后形不成竞争的,经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群工作部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四、招聘程序
资深商务代表、基层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岗位采取履历业绩评价、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测试;其他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测试。
(一)履历业绩评价
组织专家对报名人员工作履历业绩进行综合分析评价,根据评价结果,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
(二)笔试
实行百分制,主要考察报名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三)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员。
2.资格复审。面试人员需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报名登记表》《个人业绩信息采集表》(报名系统下载后,本人签名)以及各类证书、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包括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外语等级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以及具有用人管理权限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业绩履历证明、同意应聘介绍信等。其中,除学历证书外须一并提供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提供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可于考察前提供。
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以及材料不齐全等原因未资格复审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3.面试。实行百分制,主要考察报名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专业素养、分析判断、计划决策、逻辑思维、组织协调、语言表达、应变控制等能力素质。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
五、考察与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面试设定70分的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方可进入考察范围。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考察工作小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并统一组织查体。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经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且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
聘用后,受聘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期3年。试用期六个月,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原机关事业编制人员聘用后可保留档案身份,实行档案接续。
实行岗位绩效薪酬。薪酬一般包括固定工资(岗位工资)、浮动工资(绩效工资),实行差异化固浮比。试用期满后,薪酬总额一般不超过当地同条件机关工作人员收入水平的2倍。
七、其他
报名人员须严格履行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加强自己健康管理,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和山东电子健康码、考生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等参加考试。
咨询电话:0631-5961797;0631-5980037。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群工作部
2020年10月31日
附件1.2020年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优秀人才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2.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报名登记表.docx
原文链接:http://www.eweihai.gov.cn/art/2020/10/31/art_44991_24268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