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济宁市“优秀青年人才引进计划”引进公告》有关要求,对网上报名初审通过的人员,需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1.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2月26日(星期日)9:00—18:00。
2. 资格审查地点:济宁市任城区红星中路9号市委综合楼3楼3017会议室。
二、考生需携带的材料
(1)《2023年济宁市“优秀青年人才引进计划”报名登记表》《报名人员诚信承诺书》原件及复印件;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3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打印学信网学历备案表、学位网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4)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报名的,须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报名的,还需提供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报名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
(5)与报名时一致的1寸同底版照片3张,以及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
三、注意事项
1. 现场资格审查必须本人参加,不得其他人代替。
2. 考生需携带资格审查所需的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逾期没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3. 考生请佩戴口罩进入资格审查现场,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
4. 请各位考生应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及时关注“灯塔—济宁党建”网站(http://jnswzzb.jiningdq.cn)发布的最新信息,因个人原因和通讯不畅影响资格审查及后续工作的,责任自负。
5. 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
6. 资格审查将贯穿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出现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7.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2023年济宁市“优秀青年人才引进计划”引进公告》执行办理。
此公告已阅读完毕的,请短信回复15553735369,短信内容为:“姓名***,报名序号***,已收到市委政研室关于现场资格审查的通知”。
联系人:郝毅锴
联系电话:0537-2967719 18653787731 15553735369
中共济宁市委政策研究室
2023年2月22日
http://jnswzzb.jiningdq.cn/art/2023/2/22/art_36264_27068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