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泰安高新区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已公布,请各位考生登录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官方网站(http://gxq.taian.gov.cn/)自行查询。按照《2023年度泰安高新区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现将面试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合格分数线
2023年度泰安高新区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确定为40分。
按照招聘简章规定,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现场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简章规定,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部门(单位)提交本人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经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取消资格或自愿放弃造成的空缺,由招聘部门(单位)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一)资格审查时间
2023年4月19日至4月20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二)资格审查地点
泰安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301会议室(南天门大街2555号)
(三)资格审查要求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持相关材料到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应由应聘人员本人办理,确有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场参加资格审查的,经招聘部门(单位)同意后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提交应聘人员本人的书面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原因)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未在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提交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弃权。
(四)提交的材料
1、《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2、《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3、身份证(验原件留存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面上);
4、学历、学位证书(没有学位要求的可不提供学位证书,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国内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的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并作出书面承诺书,承诺在招聘简章规定的时间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并提交;
5、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见附件2)或已解除劳动(聘用)合同证明。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体检时提供;
6、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暂未取得的,需提交书面承诺书,承诺在招聘简章规定时间前取得并提交;
7、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8、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资格证书及证明材料;
未尽事宜按招聘简章及应聘须知要求办理。
三、其他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提前准备相关材料,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通讯畅通,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更换联系方式的,应尽快与各招聘部门(单位)联系更改联系方式(联系电话为《招聘简章》附件1中公布的咨询电话),因通讯不畅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如应聘人员放弃参加面试,应向招聘部门(单位)提交本人签名的放弃面试声明。放弃声明写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上(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面上),内容为“本人自愿放弃2023年度泰安高新区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XX岗位面试资格”。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可登录报名系统(https://bm.sdrsks.org.cn/sdsydw2023/)下载打印。请应聘人员及时打印并妥善保存,以备后用。
3、资格审查合格的,需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缴费采取微信或支付宝扫码支付,不收取现金。
4、面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官方网站公告,保持所留联系电话通讯畅通。
附件:
1、2023年度泰安高新区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pdf
泰安高新区人力资源管理部
2023年4月14日
2023年度泰安高新区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面试资格审查公告
http://gxq.taian.gov.cn/art/2023/4/14/art_318252_103107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