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统一要求,现就聊城市2010年选调生(本科)志愿填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填报时间及地点
2010年3月30日上午9:00,聊城市东昌东路82号光岳宾馆南四楼会议室。(从火车站乘2路、6路公交车可直达,从汽车站乘329路公交车可直达)。
二、考生所带材料
1、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原件)。身份证遗失的,须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格式证明(打印版)原件。
2、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现场填报志愿的考生,须提前与我处联系,经我处同意后,可由其委托人持考生委托书、考生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笔试准考证原件或复印件到现场代为填报。
三、填报程序
1、依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对考生进行分组,以笔试成绩的名次作为填报志愿的顺序。每个职位按1:3的比例填报,一个职位报满后,其他考生不得再填报该职位。
2、笔试成绩相同的考生,抽签方式确定填报顺序等相关事宜。
3、志愿一经填报,不得随意更改。填报情况会及时向考生公开。
4、每人填报志愿的时间,不得超过2分钟。
四、纪律要求
1、截至志愿填报开始时,仍未到场的考生,取消报考资格。
2、为保证工作秩序,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会场。
3、考生进入会场后,须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不得大声喧哗、随意走动,违者取消报考资格。
五、注意事项
接到本通知的考生,务必于3月28日以前,及时与我处联系,进行电话确认。
确认电话:0635-8262251
注:报考聊城市2010年选调生的硕士研究生以市为面试职位,不再组织志愿填报。
中共聊城市委组织部
二O一O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