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招远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简章》(以下简称“《简章》”)规定,现将现场资格审查和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人员范围:2024年招远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进入面试前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时间:2024年5月30日上午9:00-11:00。
三、地点:招远市卫生健康局(泉山路27号2号楼509房间)。
四、资格审查
1、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须按照《简章》中“资格审查”部分相关规定,认真做好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准备工作,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除《简章》中“资格审查”部分规定的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外,有下列情况的请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1)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工作单位不一致的,应出具与原单位解约的证明材料和现工作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信。
(2)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现在有工作单位的,应出具现工作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信。
(3)已与报名时的工作单位解约或辞职、目前无工作单位的,应出具原单位解约证明材料和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个人人事代理证明或档案托管证明,并出具承诺书(具体样式见附件2,需要手写)。
(4)报名时至今无工作单位的,出具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个人人事代理证明或档案托管证明,并出具承诺书(具体样式见附件2,需要手写)。
提供证件及证明材料时,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岗位有要求的资格证书、在有效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1年以后取得专科(含)以上学历的提供:登录“学信网”打印,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学位证书查询结果”(2008年9月1日后取得学士(含)以上学位的提供:登录“学位网”打印,网址为http://www.cdgdc.edu.cn/),毕业证等审查原件后留存复印件;与网上报名时同底版的1寸正面免冠照片、报名时的《2024年招远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亲笔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亲笔签名的《未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就业协议书承诺书》、在有效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查询结果”等留存原件;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等其他证明资料须经有关部门加盖公章后留存原件。请考生将有关材料按照附件3所列清单的顺序排列、装订。《资格审查材料清单》由考生按要求填写,并自行打印,作为装订材料第一页。
根据《简章》中规定,现场资格审查当天提交材料不全的,须现场签承诺保证书并于现场资格审查时间的第二天下午5:00前将所缺材料送至5楼人事科(泉山路27号2号楼509房间)。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等材料因故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面试后第二个工作日17:00前提供。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日期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均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2、领取面试通知书(携带两张一寸照片)。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3、为确保资格审查工作的顺利进行,放弃面试资格的考生请提前在工作时间内致0535-8153517告知,并通过发送邮件到8153517@yt.shandong.cn的方式予以确认。
邮件发送主题格式如下:
姓名+身份证号+招聘岗位+自愿放弃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五、注意事项
根据《简章》规定,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经现场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方可参加面试;经现场资格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请进入面试前资格审查范围的考生务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现场资格审查必须本人亲自到场,不得委托他人(因现场部分资料需考生本人签字按手印确认)。
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等经有关部门加盖公章留存原件的证明资料,考生若经过面试后进入考察体检环节不再返还;未进入考察体检环节的招聘主管机关将为其保存至本次招聘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公示期满后,若有需要请考生本人在本次招聘考察体检人员公示期满之前致电(0535)8153517约定时间持身份证件前往领取,逾期将集中销毁,不再保存。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简章》规定办理。
附件1:2024年招远市卫生类事业单位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公开招聘进入面试前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xlsx
招远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5月22日
https://www.zhaoyuan.gov.cn/art/2024/5/22/art_16927_2951901.html